本报记者 耿雁冰
实习记者 徐 颖 北京报道
11月19日,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商务部将在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重点改革几项工作,包括放开钢铁、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
此外,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在最近几年修改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仍然保持了外商投资项目准入门槛,包括要求新建乘用车项目须有配套的发动机生产,并且继续坚持对外商投资整车项目50%股比的限制,同时规范了汽车产品标识,保护和支持自主品牌发展。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对境外钢铁企业投资也有相关规定,如须具有钢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其上年普通钢产量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或高合金特殊钢产量达到100万吨。投资中国钢铁工业的境外非钢铁企业,必须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公信度,提供银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和企业业绩证明。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在打破市场壁垒、构建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方面制定方案。
沈丹阳介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初步建立,但经济活动中仍存在不少市场壁垒。
例如,一些地方要求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必须在当地组建独立法人机构,加重了企业负担;对外地产品或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或者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滥用行政权利,限定单位或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在招投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等等。
“类似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抑制了市场活力,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沈丹阳称。
针对这类问题,目前商务部已经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要求,共同制定了一个工作方案,确定了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初步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精神,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争取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编辑 肖欣欣 李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