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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银行严查开发贷 地产央企红名单9月下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06:57  东方早报

  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6日晚回应称,今年9月,银监会向银行下发了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

  银监会要求银行加强开发贷审查 “倒逼非主业房地产央企退出”

  早报记者 杜琴庆 综合报道 

  针对昨日关于“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的报道,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6日晚回应称,今年9月,银监会向银行下发了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

  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要求银行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继续加强风险管控工作”。

  9月已要求银行执行

  前述报道称,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根据这一名单,目前多家银行已要求分支行只能对名单中列示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等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这16家央企正是国资委早前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对16家之外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

  前述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并称,上述名单是今年9月发放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有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今年4月发布的这份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今年10月26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10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曾强调,要高度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并在把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合理满足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房地产开发贷款需求,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仅有7家央企“退房”

  但前述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并未透露这份名单涉及的具体央企名录。

  据前述报道称,这16家房地产央企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已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今年3月发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这16家央企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央企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房地产企业对央企集团的利润贡献颇多,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所以多数央企集团对“退房”工作并不热衷,78家房地产非主业央企的“退房”工作一直鲜有进展。现在央企红名单下发至商业银行手中,银行通过收紧开发贷款可以“倒逼”部分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这将加速非主业房地产央企的“退房”进度。 

  公开报道显示,自今年3月国资委发出“清退令”后,至今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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