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监管新规:已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大洋网-广州日报 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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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林晓丽)为遏制现金贷乱象,监管大招频频。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下发通知叫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之后,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昨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表示,为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发展的势头,将把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进行集中规范和整顿。随后,《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在昨日晚间发布。

  现金贷监管采用“负面清单”

  通报会上,冯燕介绍了接下来现金贷整治工作将遵循七条原则,比如要求发放贷款的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该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等。

  据悉,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昨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通知称,除了暂停新增外,还明确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通知还称,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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