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5日 15: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微博

  山西前首富卖出股权又“神奇”收回

  一纸问题判决“绊倒”奚晓明?

  中纪委日前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的消息,奚晓明成为十八大以来司法系统内部的“第一虎”。随着奚晓明的落马,更多内幕消息得以披露,由此也揭开了司法腐败的冰山一角。

  “问题”判决

  卖出去的股权竟能收回

  中纪委7月12日发布的奚晓明受查的消息,仅36个字。奚晓明落马的缘由,引发了众多猜测。有消息称,奚晓明疑涉前山西两大煤商张新明与吕中楼的股权转让纠纷案。

  几年前,山西前首富、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购买金海煤矿时遇到资金短缺,遂以股权转让等方式向吕中楼的山西沁和投资公司借款,后将股权悉数转给沁和,沁和支付4.23亿元,成为该煤矿持股62%的股东。不久,金海煤矿市价飙升至百亿元,张新明想要回股权遭拒,于是以转让价格过低为由发起诉讼,要求废止当年的转让合同。山西省高院一审支持了张新明的诉求。吕中楼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于2012年9月作出在司法界内部反响极大的“76号判决”,判令沁和归还张新明46%的股权。

  2013年1月,针对“76号判决”召开的两场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梁慧星在研讨会上表示,“76号判决”颠覆了十几项法律原则和制度,“如果下级法院都效仿,那法律关系就乱了”。学者江平也表示:“这个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存在很大问题。”

  神秘“圈子”

  商人或傍上最高法“靠山”

  在金海煤矿一案中,张新明在最高法的上诉代理律师,系奚晓明在吉林大学的同学李飞。有消息称,张新明在此案的诉讼中,可能通过李飞得到奚晓明的帮助。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吕中楼上诉至最高法院时,善于经营司法界关系的张新明,先是通过李飞向奚晓明“疏通关系”。然后,张新明又通过层层转托,找到了与奚晓明素有渊源的“神人”苏达仁,继而与奚晓明有了直接接触。当时,尽管上诉方向最高法提交了数百名员工联名信,要求开庭审理此案,但现实是二审并未开庭,而是以书面方式进行审理。

  7月13日,张新明当年的代理律师李飞对媒体表示,奚晓明被查与张新明案“一点儿也没关系”。但有媒体发现,张新明与吕中楼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曾被列为“指导案例”写进专门介绍最高法商事审判案的一本书,此书的主编正是奚晓明。

  “超级”中介

  黑幕掩盖下的“司法掮客”

  在金海煤矿案中,疑似为张新明和奚晓明充当中介的苏达仁,被媒体称为“超级掮客”。在“圈内”,苏达仁的作用就是“平案子”,苏的角色更准确地说法是“司法掮客”。

  据知情人士透露,涉足司法的掮客们,包括苏达仁等在内,其关系网都曾扎根司法系统,既有苏达仁这种直接连通高层关系的“超级掮客”,也有一些与司法界高层有特殊关系的人,比如奚晓明的大学同学李飞。消息人士称,李飞办案时经常提及“有同学就职于高院”。

  对于奚晓明的落马,多名司法界人士都表示“并不意外”。在他们看来,奚晓明的落马撕开了司法反腐的一道大口子,不排除将来会有更多的人被带走调查,因为司法系统的“黑幕”已然掀开了一角,奚晓明落马只是第一步。

  (综合《南方周末》、《财经》、《北京日报》报道)

  两个学者型法官的悲剧“宿命”

  奚晓明是继原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之后,司法系统落马的第二位部级官员。巧合的是,这两人也都是民法学界公认的“学者型法官”,都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只是各自擅长的细分领域不同:黄松有擅长的是婚姻等传统的民事审判,奚晓明更偏重商事和知识产权审判。而且,两人都曾经以最高法副院长之“尊”,亲自审判过案子。

  展现在公众面前的中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很少亲自审案。自2002年3月首次评定、晋升大法官以来,中国产生了3位首席大法官和110多位大法官。据不完全统计,大法官审案案例只有18次,其中由原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审理的就占了4例,他最后一次开庭审案是在2007年12月4日。整整6年后的2013年12月4日,又有最高法大法官披挂上阵,这次是奚晓明。当时,奚晓明敲响法槌,审理腾讯与奇虎360纠纷案也就是“3Q大战”。庭审中,审判长奚晓明迅速将“3Q大战”的争议归纳为5个焦点问题,不时有针对性地发问,对互联网行业新的技术名词、经营模式皆信手拈来,尽显“学者型法官”风采。然而,和前任黄松有一样,随着他的落马,奚晓明“学者型大法官”的光环也一夜散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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