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实录

2014年03月07日 17:16  新华网 

  3月7日下午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万钢]

  各位委员,现在开会。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杜青林、帕巴拉·格列朗杰、万钢、张庆黎、陈元、王家瑞、陈晓光、刘晓峰。出席今天大会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让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各位委员,政协第十二届二次大会,大会发言共安排三场,今天下午进行第一场大会发言,共有16名委员发言。首先请钱克明委员发言,请王光谦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总经济师 钱克明]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增加了1倍,人均粮食占有量增加了100多公斤,成功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也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的饭碗还不是“铁饭碗”,要端牢这个饭碗难度很大、任务很重。

  从生产看,国内资源环境要素绷得很紧,在“十连增”的基数上“高位护盘”难度很大。我国人均耕地、淡水分别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25%,每年还要减少耕地600万—700万亩,农业每年缺水300亿立方米左右;目前平均每户农村家庭就有1位青壮年劳动力弃农务工,加之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下降,一些地方农地出现抛荒,今后“谁来种地”问题凸显。南方部分水稻产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华北平原地下水“漏斗区”不断扩大、东北黑土层加速流失,“三大粮仓”已不堪重负。

  从需求看,消费者需求日趋多样化,同时满足“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任务很重。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粮食需求将达到1.44万亿斤,超出目前最高产量2400亿斤;对肉蛋奶等动物性产品的消费也将快速增加,需要更多的粮食转化。此外,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散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难以适应。

  从市场看,随着粮价上涨逼近“天花板”,稳定市场的形势严峻。由于生产成本快速增长,从2010年起,我国所有粮食品种价格全都高于国际市场离岸价格。如果粮价继续上涨突破配额外交税后的“天花板”价格,我国“入世”时谈定的关税配额“防火墙”将完全失去保护作用,我国现行调控和稳定粮食市场的政策措施也将全部失效。“入世”后不久,我国大豆产业和市场就全面失守,2013年食糖市场开始失守。按目前趋势,预计10年内,水稻、小麦和玉米将相继步大豆和食糖的后尘,贸易的国门洞开,完全暴露在国际市场的冲击下。

  为把13亿人的饭碗端得更加牢靠,建议:(一)树立新安全观。坚守粮食安全的底线,将口粮绝对安全和谷物基本自给作为我国粮食安全的底线,调整统计口径,不再将大豆、薯类和杂粮等计入粮食安全范畴,利用国际贸易调剂余缺,为国内财政和资源腾出空间。扩展粮食安全的外延,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粮、经、饲生产,推动种养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肉、蛋、奶、鱼、菜、果等高价值产品的需求;同时要考虑种子、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供应安全、粮食流通仓储等产业安全、国际贸易渠道安全和对外农业投资安全。丰富粮食安全的内涵,要由以数量安全为主向以数量、结构、质量、营养和生态五大安全并重转变。粮食安全的核心是“能力安全”,为此要强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抗灾减灾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储备运输能力和国际掌控能力等五大能力建设。

  (二)完善政策体系。在国内谷物市场价超过“天花板”价格前,未雨绸缪,根据WTO谈判最新取得的“早期收获”相关条款,抓紧研究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WTO规则的市场调控政策、国内支持政策和国际贸易政策。

  (三)健全长效机制。抓紧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理顺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平衡好保护消费者利益与调动农民产粮积极性两者关系;加快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调动主产区政府“抓粮”积极性;细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政府粮食生产的责任。

  下一个35年,我国将步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最基本的经济任务,也是最基本的政治任务。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在粮食生产上决不能出现丝毫闪失,在粮食安全战略上绝不能有任何软肋,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万钢]

  现在请王光谦委员发言,请马蔚华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 王光谦]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关于推进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力、加快推进改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但在某些领域,朝哪个方向改、怎么改?还充满争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是属于当前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领域之一。我们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关键性问题。社会各方面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集体土地入市”等重大问题方面。为加快推进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应尽快明确政策思路,处理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问题。这是一个根本性的争议,很多争议由此而来。我们不赞成这样一种比较极端的观点,即任何企业或个人想到农村取得一块土地从事“经营性开发”,不论是从事工业、商业或是房地产,也不论是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还是使用农用地,只要符合规划,都可直接通过农村土地市场交易从集体经济组织那里获得所需土地;我们也不赞成另一种极端观点,认为入市土地范围只能限于农村已有的经营性用地,即乡镇企业用地,其他土地一律不能入市,并且经营范围也要限制。我们认为,应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度”,对改革方向的偏颇理解只会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农业根基不稳,也不利于国家建设。

  第二,应尽快消除政策盲点,处理好介于“能够”和“不能”直接入市之间的“中间带”土地性质。在现有状态下,能直接入市的一头是明确的,即农村土地中的存量和已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的一头也是明确的,即未来城市扩展用地,需先将农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开发使用。而介于两种状态之间的“中间带”农村土地,即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土地,未来能否保留集体性质?能否直接入市?是不是可以搞房地产开发?这方面政策也宜尽早研究,尽早明确,以确保所有土地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不会造成发展隐患。

  第三,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做大土地“入市蛋糕”。这一问题与前两个问题直接相关。如果对入市土地范围不加控制,获大头利益甚至是暴利的,可能是那些投机炒家、想住深宅大院的“土豪”和“土地财政”的依赖者。但如果只靠现有的乡镇企业用地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又可能导致入市土地范围过小,农村土地的现有困局依旧无法冲破,农民还是得不到什么实惠。我们认为,解此困局的思路,应是统一规划、优化布局、综合整治、改造存量,以此做大“蛋糕”,在保障农民居住、公益性用地之后,经营性建设用地应不会有过小之虞。

  第四,应盘活农民资产,努力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近期宅基地转正话题再度火爆、有关部门再度重申禁令,充分说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是重大问题,也说明宅基地问题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分量极重。大略估算,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宅基地的面积比重占到50%以上。宅基地的退出——流转机制和平台建设、包括抵押等在内的用益物权等重大问题与农民财产权利息息相关,应当尽早进行研究,加以明确。

  第五,应理顺利益链条,处理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与征地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从范围上讲,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从利益上讲,两者需要大体平衡,一头高一头低不可能顺利推开。要想顺利、平稳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应该先行。处理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与征地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做好两者之间的顺利衔接,实现征地补偿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合理安排,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必须尽早作出全面部署。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致富之要。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土地制度是农村各项制度的关键与核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改革,是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第二次“土改”。我们知道1949年的“暴风骤雨”式“土改”催生了新中国,使农民成为了土地的主人。我们期望今天的第二次“土改”能使农民致富,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万钢]

  现在请马蔚华委员发言,请林毅夫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蔚华]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扩展金融服务的受益面》。

  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为金融业指出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根据联合国的定义,普惠金融是一个能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其原则是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所有社会主体特别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忽视的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相对平等的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对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3,连续10年超过0.4的安全警戒线;城乡居民收入比超过3,远高于发达国家1.5左右的平均水平。发展普惠金融,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的机会,逐步缩小贫富、区域和城乡等一系列现实差距,让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能平等地享受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发展普惠金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约有4万个乡镇、约6.4亿农村人口,还有数量庞大的城市社区,蕴含的金融需求约以百万亿元计,但金融机构空白或仅有一个的乡镇数量仍有近万个。小微企业数量已突破5000万,假设资金匮乏者占比70%、其中80%有融资需求、且户均保守需求量为50万元,则小微信贷市场容量超过14万亿元。此外,上述主体对支付结算、财富管理、保险等其他方面的金融需求也十分迫切。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建议:第一,放宽市场准入。小微型金融机构扎根于社区或村镇,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具有先天优势,可适度放宽市场准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各类“草根”金融机构发展;同时,鼓励大中型金融机构稳定或适当增设县乡社区的基层网点,引导其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发展普惠金融。

  第二,加强政策引导。可对银行发放涉及普惠金融的贷款在信贷总量、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坏账核销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并在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金融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和便捷方式解决好金融基础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岗”和普通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并鼓励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实行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允许运营状况良好、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在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或专项融资工具,以建立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过程中,增强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对小微企业的培植和扶持力度;规范民间金融,引导其在普惠金融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鼓励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互补,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展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必然趋势。一方面,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为创新提供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完善金融监管。对同一类金融业务,无论网上网下,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坚守合规经营。同时,通过健全法规、行业自律、普及公众教育等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趋利避害,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在技术安全、信息不对称及流动性管理等方面产生的新风险,切实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第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普惠金融的基础是普惠信用。发达国家之所以对小微企业和普通居民的金融支持具有较高效率,主要原因在于其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健全。我国可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全国加快建立推广信用档案制度,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个人与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最大程度地减少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奠定发展普惠金融的基础。

  [万钢]

  现在请林毅夫委员发言,请张基尧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林毅夫]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应对不利外部环境深挖中国经济增长潜力》。

  对2014年的世界经济前景,国际上不乏乐观声音,而对中国经济则是悲观论调居多。实际上,美欧日等发达国家至今尚未施行必要的结构性改革以提升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以从根本上解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增长疲软的问题。在新的一年,我国应该有长期应对可能出现的外部冲击的心理准备,也应该树立起依靠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

  据世界银行《2014年全球经济展望》预测,2013年美国经济增速仅为1.8%,2014年可能达到2.8%,到2016年才能达到3.0%。危机已过去5年,仍未出现过去每次危机过后达到的7%—8%的增长反弹。失业率虽然已经降到6.6%,但是劳动力市场的参与率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如果把退出劳动市场的适龄劳动者也算成失业,美国的失业率仍然超过10%。日本经济的复苏表象是以宽松的货币政策催生股票市场的上扬所致,世界银行预测其2013年增速只有1.7%,2014年则很可能降到1.4%。欧洲经济也是同样情形,主权债务危机的疾风骤雨在欧洲中央银行承诺无限制收购危机国家的政府债券后似乎已经过去,但希腊、西班牙等国失业率高达26%,其他国家的失业率也处于历史高位,欧元区2012年和2013年的增长率分别为-0.6%和-0.4%,2014年预计仅能达到1.1%。

  自2010年第一季度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出现下滑,2010年至2013年全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0.4%、9.3%、7.8%、7.7%,国外不少评论家认为这是我国经济内部的结构性因素造成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可持续所致,唱衰中国之声因此再度此起彼伏。但是,稍加分析不难发现,这既有我主动调结构的因素,也有国际经济周期的外因。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出口被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拖慢,投资则因上一轮反周期刺激的项目基本完成而放慢了脚步,只有国内消费增长还较正常,增长速度慢于改革开放以来达到的年均9.8%实属正常。这一判断不难证实,和我国同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印度在同期的增长率为9.1%、7.0%、5.3%、4.9%,巴西则为7.5%、2.7%、0.9%、2.2%,下滑的幅度均大于我国。

  2014年,外需仍将相对疲软,但是,在我国不论地下铁路、污水处理、环境保护还是产业升级等方面都还有大量的投资空间,这些项目都有很高的经济和社会回报率。用好我国与发达国家发展差距的后发优势、政府相对健康的财政空间以及充足的民间储蓄和外汇储备来启动内需,我国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应可保持7%—8%的中高速增长。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关注的收入分配扩大和腐败等现象则是由于双轨制改革所保留的一些扭曲所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伊始,我国仍然是一个低收入国家,资本极端短缺,为了保护补贴违反比较优势、缺乏自生能力的资本密集型大型国有企业的生存,而保留了金融和资源等要素价格的扭曲,这种保护在当时是“雪中送炭”,但今天我国已经是一个中等偏上收入的国家,绝大多数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已经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继续给予补贴则成为多余的“锦上添花”。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是要把要素市场上残存的扭曲消除掉,让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以共同挖掘我国的经济增长潜力。

  发达国家这些年来未能真正推进结构性改革,根本原因就在于那些改革需要降低工资福利,会有短期收缩效应,可能导致经济放缓、失业进一步增加,政治上没有能力凝聚共识推行必要改革,总是依靠宽松的货币政策“输血”避免经济一再触底。但他们都清楚,如果不推行结构性改革,就不能真正恢复经济竞争力。这也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引起各国高度关注的原因。展望未来,结构性改革必将成为世界性的命题,我国已经规划好了改革的蓝图,执行到位,我国就能够走在世界前头,到2020年实现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翻一番”的目标,成功树立起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一座重要里程碑。

  [万钢]

  现在请张基尧委员发言,请索朗多吉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张基尧]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障生命安全》。

  饮用水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基础。目前,我国饮用水源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健康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水量上看,全国56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400多个缺水,大量城市及农村生活供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地下水累计超采约900亿立方米,由此,带来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植被退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从水质上看,城市附近或者人口聚集地区的集中式水源地水的质量总体良好,但在一些远离城市的农村和大量分散的群众取水点,饮水被污染的情况严重。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源水质不达标及突发水污染事件威胁饮用水安全。全国城镇饮用水源近1/5不达标,乡镇、农村比例更高。水污染事件频发。二是水源保护要求落实不到位。保护区划分不够科学、管理不严格,水源保护执法不到位、配套管理制度不健全,保护区内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环境监管力量薄弱。除省级环境监测站和部分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外,绝大部分监测站不具备水质全指标监测能力;资金、设备不足,一些地区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差,难以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地下水污染的防治难度更大。据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已完成的华北平原、淮河流域平原、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结果表明,地下水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三氮”、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有机物污染问题。“三氮”污染多呈片状分布在农村和城市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多为点状,局部污染较重。有毒有害有机物污染总体较轻,但检出种类多达44种。

  二、原因分析。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致使水源保护区建设严重滞后。二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滞后,处理水平低,中水回用面窄量少,不少中水又返回水源地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尽管保护区内工业点源逐步搬迁或取缔,但居民生活生产及养殖等面源污染仍然量多面广,严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四是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不完善,针对性不强,处罚力度不够。例如《水污染防治法》对于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的渗井渗坑排污行为,处罚额度仅为5万—50万元。五是政策配套不到位。虽然《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但并未明确资金渠道,落实难度非常大。

  三、有关建议。在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亟须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水功能区限制排污的法律及制度,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坚守排污底线,落实减排举措。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中水利用。对处理后的中水要多渠道回收利用,不要让其再回到河道、湖泊和水库。三是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今后以至相当长一段时间治理的重点应城市与农村并重,加大农村治理力度。四是制定饮水安全法或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高保护标准,加大对污染事故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五是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制度,畅通水污染举报渠道,奖励实情举报人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在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上,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广泛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民饮水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把水资源保护作为政绩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加大其考核的权重并严格责任追究。三要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源地及上游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实行城乡统筹,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五是改进农业耕作方式,有效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配方施肥。六是改变重治理轻保护的做法,实施保护治理并重、保护优先的政策,加大对环保和水源地保护的投入。七是要优化城镇及工业布局,在城镇化建设资源配置中突出水资源的重要作用。八是要开展地下水全国普查,制订地下水控采和防止污染的规划,落实地下水分区保护的责任。地下水一旦污染治理十分困难,我们要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保护好地下水。

  现在请索朗多吉委员发言,请卢柯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索朗多吉]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从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西藏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是我国和亚洲的“江河源”与“生态源”,是我国和亚洲重要的水源补给区,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西藏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与东南亚地区乃至全球生态环境格局。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从国家工作全局和西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把西藏确定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出了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的战略目标和重要任务。

  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依照《规划》要求,西藏实施了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退牧还草等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草原保护成效明显,工程区牧草覆盖度提高16.9%,生物量提高8.20g/m2;自然区保护得到有效维护,严重沙化地等级降低;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率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提高;生态系统碳固定总量增加3.71%,生态系统年平均水源涵养量增加2.35%;西藏农牧民通过参与重点公益林管护、自然保护区管护和退牧还草等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直接增加了现金收入。规划的实施有效保护了西藏的河流、森林、草地、湿地、生物等生态资源,备受世人瞩目的藏羚羊数量增加。保护好雪域高原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理念深入人心。

  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70%左右的国土面积被划为国家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将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西藏生态环境在全球气候环境中具有明显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特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了草地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冰川退缩、冻土消融加快、天然湿地干涸、湖泊湿地退化等问题,生态环境整体上处于轻度或中度退化状态,加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加快发展与严格保护的矛盾逐步呈现。要全面建成有益于全国、乃至东南亚地区良好的生态安全屏障,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俞正声主席在西藏视察工作时要求西藏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将保护和建设好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为己任,建好言、把好关。确保高原生态环境安全,并非是单纯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而是地区局部利益和整个中华民族利益的统一,要将高原生态安全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以生态文明立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极强的外部性,涉及空间巨大,利益关系复杂,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因此,统筹运用全国上下人力、财力、智力等资源,才能有效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同全国一道,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保护和建设好涉及中华民族长远及根本利益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规划内容。按照建设良好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要求,《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的覆盖面尚待完善,工程项目有待补充。如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矿山迹地恢复、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以及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都需纳入规划,统筹推进。

  三、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议扩大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的范畴,将涉及西藏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所有地区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

  四、进一步完善西藏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范围,将开展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地区都纳入退牧还草建设规划。二是明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为长期政策,并根据物价涨幅等因素,适时适当调整补奖标准。

  [万钢]

  现在请卢柯委员发言,请李毅中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卢柯]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从1978年的52.89亿元到2012年的5600.1亿元,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35年间增长超百倍,推动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实力的显著提升。但是,科技投入体制机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凸显。譬如,科研经费管理总是跳不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一方面,一些科研人员有巨额项目资金却用之无道,乐当“发包商”;另一方面,更多的科研人员则因要应付名目繁多的各类审查,不得不闭门造车谋计划、排会期、拉人数、凑支出,提前把项目“不折不扣”地落实在纸上。真可谓,有人跑钱苦,有人花钱愁,而从“大锅”里分得一杯羹的人员多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出手毫不吝啬,有人甚至违法违纪,堪称当前科研经费分配之怪状。又如,以行政为主导的科技资源分配方式往往造成政府花了大钱而收效甚微。一方面,“有形之手”常常越过“无形之手”去干预产业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还热衷于导演“拉郎配”,结果事与愿违;另一方面,在“市场失灵”的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有形之手”的力量却显不足——目前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不到研发支出的5%,远低于创新型国家15%以上的比例。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这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个根本动力所在!我们呼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社会共奏创新的主题曲!

  一、以绩效为导向,建立健全针对不同创新活动的分类评价机制,改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对于基础研究,应不断完善同行评议,逐步规范国际评估体系并拓展实施面;提高对大学和国立研究机构固定投入的比例,开展职称制度改革。对于产业技术创新,应由市场评价,以普惠性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的创新积极性。如:弱化甚至取消科技进步奖,以减少政府不当干预;试行“项目贷款制”,即在政府技术创新项目中采用低息或无息贷款形式进行投入,贷款需在结题后偿还,对于转化效益突出的项目,可予减免;通过税收减免、“划线补助”等后端补助方式,实现市场对技术创新成果的评估、筛选和激励;总结科技银行试点经验,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科技银行;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

  二、推进应用型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以及研发成果资本化。支持大量小微科技企业和新型研发组织进入应用和产业化研发各个环节,做优做强科技服务业;推进技术市场建设,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产权交易;尽快建立并推广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营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特别是公知公用知识产权的利用率。

  三、加快构建跨部门的国家科技信息系统和共享机制建设,实现国家科技项目信息和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促进科研经费分配的统筹协调,避免分散和重复。

  四、对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和前沿性的科技项目和平台建设,应由政府直接投入,但要避免重复低效立项,具体实施可交由第三方。可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模式,针对重大工程技术、重大专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组建若干专项基金委员会,负责相应项目实施。有些公共平台可企业化运行。加强顶层设计和力量整合,建立真正有实力的国家实验室。

  五、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少搞一些“贴标签”的人才项目,多在创造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使用、晋升和资源分配机制上下功夫,让崇尚创新的青年人才凭能力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实施一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特殊政策,如科技人员依靠财政资助项目的成果进行创业,知识产权可完全归创业者个人,高校院所研究人员可在科技企业兼职,等等,让有创新活力的科研人员既有发展空间又有利益回报。

  [万钢]

  现在请李毅中委员发言,请徐冠巨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毅中]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尽早制定基本实现工业化的量化指标体系》。

  2020年“工业化基本实现、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需要根据国情,科学构建一系列相关量化指标,客观准确反映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实现程度和水平。国际上衡量工业化程度,主要有四项相关指标:一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是工业化率,即工业增加值占全部生产总值的比重;三是三次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四是城市化率。既要吸取先行国家的经验,体现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格局和现代科技发展的大背景,更要体现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涵特征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根本要求。指标体系既要包含反映工业化基本特征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要从创新驱动、结构优化、绿色低碳、融合发展、改善民生等角度构建反映“新型”特征的相关指标。

  一、借鉴先行国家工业化的标准。先行国家工业化大体上是在上世纪中后叶完成的。总结其工业化历程,可为我们科学合理制定基本实现工业化的相关指标提供有益的借鉴。在先行国家的标准体系中,人均GDP是标志性指标,先行国家大体上是在人均GDP10000美元左右时完成工业化的。美国是在1955年实现工业化的,当时人均GDP为13580美元(已折算为2000年价格,下同);韩国是1995年人均GDP为9982美元时实现工业化的。各国国情不同,应有所差异。我国2011年人均GDP按世界银行统计是5445美元,2013年按国家统计局数字测算为6767美元,2020年可以达到和超过10000美元。

  二、指标要体现生产力发展水平。工业由大变强,不在量的扩张,而在质的提高,实现提质增效升级。要突出先进的行业技术经济指标,特别是反映科技进步与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品种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以及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指标,显著提升工业增加值率。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技术经济指标体系。一些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要走在世界前列,应列出目标明细。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要大幅提升,按国际规则列出信息化指数指标。

  三、产业结构要有合适的比例。201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7.04%,加上建筑业二产占43.9%,一产占10.0%,三产占46.1%。7年以后,工业总量要增加,但比例会减少,三产比例会相应提高,对此要有科学的测算。要明确包括三次产业及就业分布的合理比例,以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占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新产品产值率等。此外,工业化引起的城乡产业布局改善,农业产业化、机械化水平提升等也应设置相关指标。

  四、应与民生指标相关联。工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工业是重点,但不是全部,应包含整个社会的进步。工业化是全面小康的支撑和基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基本实现工业化,应使民生改善、人民受益。在就业、社保、城乡居民收入、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指标上应有所关联和涵盖。社会关注的恩格尔系数、基尼系数等也应有所预测。

  五、化解工业经济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要有新突破。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环境难以支撑、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和行业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制约着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淘汰落后、化解产能过剩、兼并重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差别化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三网融合、“宽带中国”、提升科技贡献率等治理措施已经开出,关键是付诸行动,得到破解,应有相应的量化指标。中共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已一年多了,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尽快提出可测评、可考核、可达到的量化指标体系,不宜再拖了。

  [万钢]

  现在请徐冠巨委员发言,请蔡威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徐冠巨]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构建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加快提升我国物流效率》。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形成“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和效率提升一直较为缓慢。据统计,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徘徊在18%左右,比世界平均值高6.5个百分点,高于发达国家将近1倍。这个比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将可以带来4000多亿元的经济效益。

  在影响我国物流效率的诸多制约因素中,首要者是占货运总量70%以上的公路物流。我国公路物流业较发达国家落后近20年,车辆空驶率达40%以上,对环境、能耗、交通基础设施等的负面影响巨大。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小、散、乱、差”。“小”:指的是经营主体规模小、数量多。全国公路物流企业有750多万户,平均每户仅拥有货车1 5辆。“散”:指的是经营运作处于“散兵游勇”状态,产业的组织化水平很低,90%以上的运力掌握在个体运营司机手中,行业集中度仅为1.2%左右。“乱”:指的是市场秩序较乱,竞争行为不规范,诚信体系缺失,“骗货”事件时有发生。“差”:指的是服务质量差,经营效益差。

  借鉴发达国家公路物流信息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经验,以及近年来我国公路物流网络平台企业的积极实践,促进公路物流向信息化和网络化方向转型发展,强化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建设,是解决“小、散、乱、差”的一个有效途径。

  网络化运营体系由基础设施平台网络、信息化平台网络、标准化运营系统和规范化诚信系统等系统构成。

  基础设施平台网络是选择多个中心城市进行网络化布局,打造公路干线运输的网络枢纽节点,构成其他系统运行的实体基础和平台环境。

  信息化平台网络是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的“神经中枢”和网络化的核心支撑。通过共享分散的公路物流信息,实现与物流关联的各种商品交易信息“互联互通”,打造大数据环境,为开展多式联运和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的一体化衔接提供支持。

  标准化运营系统是通过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全网络覆盖的“统一代码”和流程化运营方式,加强各个环节的紧密联系,并在信息化的支持下形成整体规模化运作环境,提高物流服务运营效率。

  规范化诚信系统是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中,各系统搭建和形成有机整体的黏合剂和安全、高效运营的重要保障;是在前面三大系统解决公路物流“小、散”的基础上,根本性解决“乱、差”的关键性保障。

  为此建议:第一,要给予产业创新地位。从系统解决公路物流问题、提升公路物流和整个物流产业运行效率的战略高度,给予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产业创新地位,将其纳入政府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并针对网络建设和系统运营特点,提供负面清单政策支持,清除企业发展的市场壁垒和资源整合障碍。

  第二,要形成政企协同推力。按照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的“公共性”和市场竞争性双重特征,发挥政府与企业协同推动的合力。政府提供给企业更多的规划实施条件、标准化、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专注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体系创新。政企共同推进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第三,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在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尤其是基础设施、信息化平台、诚信体系等具有公共属性的设施和系统建设方面的投入,尤其是对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补助,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加快我国物流产业发展步伐。

  [万钢]

  现在请蔡威委员发言,请王文彪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蔡威]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以改革促环保以创新促发展以重典治重污》。

  去年两会间,雾霾笼罩京城,各界热议,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史上最严的治霾举措“国十条”。但今年同期,雾霾依然紧锁京津冀等地,成为老百姓心中沉疴,折射出环境严重污染的困境。粗放经济发展之路已达资源环境约束的悬崖边缘,长期高能耗、高排放生产生活方式已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粗放式发展源于相关法律与政策缺乏刚性约束,政府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有关体制机制存在障碍,个别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工作乏力,全民环保意识薄弱。重污整治,当用重典;发展困境,催生创新;治理难题,呼唤改革。

  为此,我们建议:第一,优先启动环保大部门制改革,提高国家环保治理的效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的改革思路,建议优先从环保领域启动大部门制改革,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不一、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运行机制,赋予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更多决策权和监督权。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行使国家自然资源产权确权和用途管制权力,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防污治污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工信、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自然资源和环境使用以及污染治理的执行权。中央政府负责跨国界、跨区域、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地方政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逐步推进省以下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权责一致,能效统一,以国家环保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现代化为契机,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实效。

  第二,以重典治重污,使污染治理零容忍。反腐出重拳、零容忍已深得民心。污染治理亦应效法,标本兼治,以重典遏制环境持续恶化之势头。以空气污染治理为例,“国十条”实施半年来,各级政府雾霾防治力度仍显不够,应强化以下措施:一是国家应提高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增加约束性指标如大气颗粒物污染指标;二是要落实全国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四标准柴油车政策,禁止销售国三标准柴油车,保障全面供应与国四标准相匹配的油品;三是一些地区黄标车年检流于形式,应从严车辆年检,坚决淘汰黄标车。

  第三,用市场无形之手,描绘生态文明宏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劳动力、资本、土地、管理和技术等生产力要素通过市场机制体现最优化的环保配置。历史上,我们的先辈就用当时廉价的泥土资源,经烧瓷技术手段,来换取他国的黄金白银,而当今我们却徘徊在消耗珍贵资源、排污严重、效能低下的低级经济发展模式上。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行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走出一条低投入、低能耗、少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第四,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动员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公民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绝不能一边抱怨雾霾遮天,一边又不愿安步当车节能减排,甚至还为雾霾天气增添更多的鞭炮烟花。同时,政府要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便捷有效的渠道和平台,鼓励公民行使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权力,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依法治国,建立健全生态法律制度体系。在环保领域大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努力解决环保领域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希望正在修订中的《环境保护法》能发挥重典治污的作用,体现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部署,彻底扭转“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高发易发态势。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

  [万钢]

  现在请王文彪委员发言,请张世平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亿利资源集团董事长 王文彪]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关于稳定沙漠土地承包关系的建议》。

  我来自内蒙古库布其,那是离北京最近的沙漠,被人们称为“悬在北京头上的一盆沙”。26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治理这片沙漠,在不毛沙漠里长出了6000多平方公里的绿洲,长出了有机果蔬,长出了绿色药材,长出绿色岗位,走出了一条从沙漠到城市的生态修复和生态产业发展之路。

  治沙这条路走得很不容易,也很不踏实。不容易的是治沙周期太长,收益太慢;不踏实的是沙漠土地政策周期太短,不能实现循环发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重要决定,让我们看到了治沙事业的希望。由此,我在这里呼吁:国家应该像农村土地改革一样,改革沙漠土地政策,为中国的沙漠治理提供持续动力和机制保障。首先,改善贫困离不开治沙。今天看,我国2/3国土在西部,1/3的西部是沙漠,1/3贫困人口在沙漠,换言之,我国每10亩土地就有2亩是沙漠,脆弱的生态环境和土地荒漠化成为极度贫困化的根源之一。

  二是消除雾霾离不开治沙。近年来,雾霾已成为年度关键词。生活在城里的人们近乎成为阴霾、雾霾的“吸尘器”。每当阴霾袭来,人人用口罩自卫。有科学家认为,每一次霾的集中爆发,背后都少不了沙尘的影子。因此,消除雾霾除了“减排”外,更为关键的措施是“增汇”,就是通过大力建设城市公园和大规模治沙造林遏制雾霾,这也是美国30年代治霾的重要经验之一。

  三是耕地拓展离不开治沙。研究表明,我国26亿亩沙漠中,7亿多亩是可以治理利用的,因为这些沙漠过去曾是沃土良田。纵观全球和中国的治沙经验,我国至少可以从沙漠中改造出3亿—4亿亩良田,相当于18亿亩耕地红线的1/6,可以大大缓解我国日益加重的土地压力。

  四是社会稳定离不开治沙。历史证明,凡是荒漠化严重的地区都是生态最脆弱、贫困人口最集中、也是全球最不稳定的地区。在我国,又往往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荒漠化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比较突出。世界范围内的惨痛教训证明,荒漠化比战争更可怕。

  五是经济发展离不开治沙。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是荒漠化严重的国家,他们都十分注重发挥产权和市场作用,激励企业治理沙漠,发展生态经济。如以色列拥有2.6万平方公里国土,96%是沙漠,但它却创造了GDP排名全球27位的奇迹。我国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多年来都在积极探索市场化和产业化治沙。根据库布其治沙实践经验看,如我国可治理的沙漠全部得以利用,就能增加近2万亿元的绿色GDP,就能让2亿多沙区人民脱贫致富,就能创造上百万个绿色岗位,就能走出一条生态、民生、经济平衡驱动,兴沙之利、避沙之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由此看来,沙漠既与人类唇亡齿寒,又是人类最后一块净土。向沙漠要绿色、向沙漠要美丽、向沙漠要空间、向沙漠要效益已成为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根据沙化规律,自然恢复1厘米厚的沙漠土壤需要上万年的时间。人工治理,也至少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我国现行沙漠土地政策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像农村土地一样最长不超过30年承包期,这连沙漠治理的一个周期也完成不了,更谈不上治理沙漠的持久动力和长效保障了。因此,我建议:稳定沙漠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延长沙漠土地承包年限至70年到100年,并赋予承包者对沙漠的使用、收益、流转和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明晰沙漠治理和生态建设的责任主体和产权主体,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发展生态产业,让更多有识之士投入到绿化沙漠和生态产业中来,让沙漠绿起来,让那些绿起来的沙漠不再返黄。

  [万钢]

  现在请张世平委员发言,请吴江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世平]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广大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自身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但同时也承担了较高的改革成本,至今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出了职工群众的心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共商改革大计,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目前我国职工已达3.5亿。让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具体体现。把“依靠”当口号喊、当标签贴,忽视甚至损害职工利益,这样的改革不可能得到职工认同。政府出台相关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增强群众观念,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拥护。要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包括非公和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代会。凡涉及改组改制、职工安置、工资分配等相关决策,必须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能仅仅由管理层说了算,坚决避免未经任何民主程序强制推行的错误做法。

  二、共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是改革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劳动热情和创造激情,为他们广泛参与改革搭建平台,防止变“主人翁”为“主人空”。目前我国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与建设“技工大国”的要求不相适应,技术工人严重匮乏,供需缺口在2200万人到3300万人之间,职工中具有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高达76%,城镇从业人员中有技能的劳动者仅占36%。应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推动完善职业教育相关立法,加大政府和用人单位对职业培训的投入,理顺职业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

  三、共享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惠及职工群众。目前,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收入更低,多在2200元到2600元之间。据全总第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对当前工资收入水平表示“一般”或“不满意”。应早日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报酬比重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工资逐年增长,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运用税收杠杆,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水平,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更低的增值税税率或免除增值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加强财政性社保支出向特困群体倾斜,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避免二次分配环节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四、共帮困难职工,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目前仍有不少职工生活比较困难或相当困难。在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从源头上避免造成新的困难群体的同时,帮助有困难职工脱困。应把困难职工帮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健全财政、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政府承诺的事项要尽快落实,让职工群众真正看得见、摸得着,防止光打雷、不下雨。

  [万钢]

  现在请吴江委员发言,请刘振亚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吴江]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关键是建立分配新秩序》。

  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差距超越了过去60多年绝大多数时期,2013年基尼系数为0.473,高于国际警戒线。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不公,主要表现:首先,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过大。2012年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为2.34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为3.95倍。其次,城乡收入差距一直高位徘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0年的2.78倍上升到2012年的3.13倍,而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在2倍以内。再次,行业收入差距畸高。比如,垄断行业收入远高于竞争行业收入,而差距的三分之二来自垄断本身。最后,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比如,双轨制的退休养老制度造成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职工平均收入差距达数十倍之多。另外,腐败收入以及灰色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难以估量。

  收入分配不公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百姓生活甚至国家安全的危害性极大。收入分配差距为什么越拉越大?不公平现象为什么越来越严重?分配秩序是个关键。那些不合理的分配旧秩序、潜规则已经成为利益固化的藩篱,少数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地维护着收入分配旧秩序、潜规则,并为扩大分配差距穿上合理合法的外衣。

  比如:垄断行业将获得的高额利润转化为员工收入,使得员工收入远高于社会工资水平,把企业自己赚来的钱用来分配,似乎天经地义,但其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和获得高额利润的途径值得反思。再比如:国企高管薪酬过高问题,以国外高管远比国内水平高的理由来解释似乎合乎情理,甚至还要更高才合理,这就使得这种收入差距扩大有了国际市场的支持。但如果拿国内工人收入和国外工人的收入相比似乎又有失公平。还比如: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远高于落后地区公务员工资,原因在于地方财力水平不同,有钱就发、没钱不发、钱多多发、钱少少发,这种分配秩序似乎也合情合理,但地方财力水平高低能与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直接划等号吗?

  分配秩序是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公器,不能为少数利益阶层私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打破这些旧秩序、潜规则,必须敢用壮士断腕的精神深化改革,建立以缩小不合理差距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新秩序,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

  第一,建立市场机制起决定作用的初次分配新秩序。突出产权保护和要素合理参与分配,保证各种分配要素拥有公平的分配权。尽快打破行政垄断,坚持所有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第二,建立严格约束行政权力、更加注重公平的再分配新秩序。突出简政放权和权力约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加大反腐力度,规范政府权力,防止“权钱交易”和寻租行为。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减轻低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

  第三,建立保障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的分配权利新秩序。落实所有分配主体拥有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分享权和保障权;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农村孩子平等受教育、平等上大学,消除妨碍公平就业创业的体制壁垒和身份障碍。

  第四,建立公开透明、全民监督的阳光分配新秩序。中央“八项规定”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严肃分配纪律的好典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下一步要实现公职人员工资收入和财产的公开化;实现垄断行业利润分配以及员工收入分配的透明化。要把治理收入分配不公的权力交给人民,所有收入分配行为都应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第五,建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依法分配新秩序。要尽快出台《工资法》、《财产公开法》等相关法律;加大执法力度,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违法现象;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万钢]

  现在请刘振亚委员发言,请刘明康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刘振亚]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抢占第三次工业革命先机推动能源发展战略转型》。

  能源问题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量能源消耗给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带来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近年来东中部地区雾霾严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目前京津冀鲁、长三角地区单位国土面积煤电装机分别是西北地区的13倍、26倍,沿长江平均30公里一个电厂,从南京到镇江平均10公里一个电厂,严重超出环境承载能力。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如不加快能源转型,能源总量供应、生态环境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随着清洁能源、智能电网、信息和网络技术不断突破,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为特征的新一轮能源革命正在兴起,第三次工业革命孕育发展。从前两次工业革命看,能源革命是工业革命的根本动力。前两次工业革命,中华民族都落后了,追赶了二百多年。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特高压、智能电网和清洁能源发展已经走在世界前列,自主建成投运了世界领先的“两交四直”特高压输电工程;2013年我国水电装机2.8亿千瓦、风电装机超过7500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500万千瓦,是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增长最快的国家。面对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历史机遇,我国已具备有所作为、引领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为此,建议:

  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重点是加快开发大型水电、大型风电和大型光伏发电基地,高效有序发展各类分布式清洁能源,推动我国能源从以化石能源为主、清洁能源为辅向以清洁能源为主、化石能源为辅转变。我国清洁能源资源丰富,水电可开发资源6亿千瓦;风能、太阳能可开发资源分别为25亿、27亿千瓦,相当于18亿千瓦常规火电。加快开发这些清洁能源,完全可以将我国的非化石能源比重从2013年的9.8%提高到2020年的15%。如果风电、太阳能发电能保持12%以上的年均增速,到本世纪中期我国清洁能源比重可以提高到50%左右。

  二、实施“一特四大”战略。重点是加快建设特高压骨干网架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集约化开发,通过特高压电网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既解决弃水、弃风、弃光等问题,又大幅度提高煤炭等化石能源开发配置效率。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到2020年建成“五纵五横”特高压骨干网架和27回特高压直流工程,满足5.5亿千瓦清洁能源送出和消纳的需要。同时,加快建设现代智能配电网,提升电网互动水平,服务电动汽车、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等快速发展。

  三、全面推进电能替代。重点是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从远方来,来的是清洁电”。把工业锅炉、居民取暖厨炊等用煤改为用电,大幅减少直燃煤;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电气化轨道交通等,减少石油依赖;以输电替代输煤,通过特高压电网,把我国西部、北部富余电力大规模输送到东中部地区,把周边国家的电力大规模输入我国,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减少大气污染。随着新材料、储能、电池等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将大幅降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本,提高经济性,终端能源大部分都可以用电能替代。

  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施“一特四大”战略、全面推进电能替代,电网都是不可替代的基础平台。建议在国家层面加快制定智能电网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配套出台财税、价格、投资、金融等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急需的特高压和智能电网重点工程。

  [万钢]

  现在请刘明康委员发言,请迟福林委员准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明康]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关于当前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几点看法》。

  当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经营环境非常复杂,金融业改革转型的任务非常紧迫。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完善债券市场的建设。我国的债券市场存在两个根本性的缺陷。一个是市场分割问题。证监会管上市公司债,央行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改委负责项目债券,分别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和交易。各类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标准都不一样,市场互不连通;另一个问题是各种债券的隐性担保问题。当出现可能的违约事件时,总由政府或银行出面协调债务重组,没有形成正常的、市场化的债券违约机制,扭曲了金融市场的风险配置功能。建议:尽快实现各类债券的正常违约机制,并在发行、交易和监管的标准上实现统一。逐步实现跨市场执法,按《证券法》统一债券市场的监管。

  (二)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机制亟待破除。目前,我国的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人为“保护”下处于“刚性兑付”的状态;各类金融机构自身也没有明确的退出机制,事实上处于“零违约”状态。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与机构的“零违约”现象,不仅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也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兜底”之后,风险溢价下降,高风险企业能以较低成本融资,这既可能造成过度融资,也会造成资金以低价流入高风险、低效率领域。由此,投资者容易被误导,丧失风险意识,无法有效发挥市场的监督作用。建议:对信托、理财等金融产品,及早建立正常的兑付和清盘机制,使相关金融产品的价格能够真实、充分地反映风险。加强金融产品销售合规性监管,逐步取消产品销售中的“预期收益率”,破除资产管理产品的存款化。同时,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强化风险自担意识。

  (三)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兴起的新情况。互联网金融服务在改善金融供给、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逐渐暴露了自身的风险与缺陷。有的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当影响。建议:一是在鼓励互联网发展的同时,对叙做支付结算的进行合理监管,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的防范,确保其按照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合法开展金融活动;二是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金融创新,降低经营成本,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公平性和可获得性。银行亦应积极吸收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方法开展小微型信贷业务。

  (四)稳步推动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民营银行的设立,可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丰富便捷的金融服务。但在设立过程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一是民营银行要有科学的战略定位、股东资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等详细框架,为持续合规经营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民营银行定位应是特色化金融服务,尤其应面向社区和小微企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三是要加强对民营银行的监管,完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五)回归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近年来,保险公司的投资类产品迅速增加,2013年保障型产品仅占人身保险费收入的22%。宜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开发建立我国统一的经济社会风险统计数据库,加大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多方面引导保险公司风险保障类产品的开发销售力度,真正发挥保险业对于经济社会的风险保障功能。

  (六)金融改革应当与经济改革的总体方案相配合。金融改革很难孤军深入。要加强货币政策、金融监管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国企改革以及环境保护政策战略的配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万钢]

  现在请迟福林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重点深化全面改革》。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不仅牵动经济体制改革,也将倒逼全面改革。

  一、“市场决定”的经济增长。我国未来5—10年的经济增长,将取决于能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能否通过转型改革释放增长潜力。

  1.释放增长潜力关键在市场。13亿人的消费大市场是我国的突出优势。初步估算,到2020年,我国潜在消费需求将达到50万亿元左右;加上引致的投资需求,内需总规模有望达到上百万亿元。这将为实现7%—8%的中速增长奠定重要基础。把增长潜力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动力,关键是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例如,我国农村大市场被公认是全球经济版图上少有的一个亮点。要把这个大市场激活,取决于使市场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农村土地虽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在严格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其配置应主要由市场决定。建议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争取尽快出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和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实施方案。

  2.未来2—3年市场化改革要有大的突破。建议:1—2年内资源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要有实质性进展;2—3年内垄断改革应有重大突破;显著提高石油、电力、铁路、电信、公共资源、包括金融在内的服务业等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水平。

  二、“市场决定”的有为政府。“市场决定”不是不要政府,而是需要一个尊重市场规律的有为、有效、有力、有责的政府。

  1.建立公平竞争导向的宏观调控体系。要把宏观调控与行政审批职能严格分开,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建立以独立货币政策和公共财政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2.尽快出台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要以负面清单管理界定政府边界,倒逼行政审批改革;中央政府尽快制定和公布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验。

  3.推动地方政府向公共服务主体回归。建议:明确把地方政府由市场竞争主体转向公共服务主体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以建立公共服务导向的中央地方财税关系为目标,尽快形成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行动方案;以废除GDP政绩考核体系为重点,尽快形成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制度约束。

  三、“市场决定”的法治建设。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新格局,重在把过多、过滥干预市场的公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1.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尽快出台国家层面改善法治营商环境的综合方案;尽快形成相关的立法、司法改革的行动计划,实质性提升投资者的稳定预期;尽快修改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的法律法规。

  2.推进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的转变。从实践看,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合为一体的体制不改变,市场监管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要把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严格分开,改变以审批取代监管;有效整合市场监管的行政资源,组建权威性、综合性的市场监管机构;把反行政垄断作为实施《反垄断法》的重点。

  3.推动经济司法“去地方化”。受地方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干预经济司法、导致司法不公的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建议实行中央地方双重法院体制:中央层面的法院体系主要负责经济案件审理;一般民商事案件与治安刑事案件仍由地方法院审理。

  “市场决定”牵动影响改革全局,并将伴随着一场更深刻的思想解放:它意味着政府主导型经济的增长方式非改不可,这对于市场主导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重大影响;它意味着权力配置资源导致机会不平等、权利不平等的问题非改不可,这对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重大影响;它意味着官本位、权力寻租、经济特权的问题非改不可,这对于抑制消极腐败、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有重大影响。我们有责任为推动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全面改革竭心尽力。

  [万钢]

  各位委员,今天下午的大会发言进行完毕,谢谢大家。现在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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