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财政收入的这块巨大蛋糕中,有一项收入自2010年以来便“雄霸”国家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强,有学者称为排在税收、土地出让金之后的“第三财政”———即央企上缴的利润总额。根据前日下发的财政预决算报告,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达到1058亿元,2013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实现净利润11691亿元。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78亿元,其中65亿用于民生支出。中央与央企之间如何分配利润?有多少央企收益为公众所用?南都带你揭开。
一类企业:烟草总公司
二类企业:资源垄断性行业企业,如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
三类企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包括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
四类企业:军工和转制科研院所,2011年、2012年新纳入实施范围的企业
五类企业:中储粮、中储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范标准、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国有独资企业(2012年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