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微博]今日公布《人民银行[微博]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以下为具体目录:
人民银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项目 编码 |
审批 部门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审批
类别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备注 |
21001 | 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2项:商业银行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财政部。 | 财政部 | 企业 | |
21002 | 人民银行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2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公告〔2004〕19号) |
无 | 企业 | |
21003 | 人民银行 | 贷款卡发放核准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4项:贷款卡发放核准。实施机关:人民银行分支行。 | 无 | 企业 | |
21004 | 人民银行 |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 无 | 法人 | |
21005 | 人民银行 |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第二十六条:“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无 | 企业 | |
21006 | 人民银行 |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第二十六条:“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无 | 法人、企业 | |
21007 | 人民银行 |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6项: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 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21008 | 人民银行 | 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7项: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 无 | 个人 | |
21009 | 人民银行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3号)第四条“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同业拆借交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和检查。” |
无 | 企业 | |
21010 | 人民银行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六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 |
无 | 企业 | |
21011 | 人民银行 | 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3项: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 无 | 企业 | |
21012 | 人民银行 |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4项: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1号) |
无 | 企业 | |
21013 | 人民银行 | 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0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联社、金融租赁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 无 | 企业 | |
21014 | 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0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 | 无 | 企业 | |
21015 | 人民银行 |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1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实施机关:人民银行、财政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二)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
无 | 企业 | |
21016 | 人民银行 |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 1.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 行政 许可 |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第六条:“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第八条:“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第九条:“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无 | 企业 | |
2.个人征信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行政 许可 |
无 | 个人 | |||||
3.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审批 | 行政 许可 |
无 | 企业 | |||||
21017 | 人民银行 | 境外征信机构在境内经营征信业务审批 | 无 | 行政 许可 |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外商投资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境外征信机构在境内经营征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无 | 企业 | |
21018 | 人民银行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9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 无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 | |
21019 | 人民银行 | 《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三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
无 | 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 | |
21020 | 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审核 | 无 | 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08号)第五条:“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出境货币现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法〔1999〕394号)第一条中“对人民币现钞进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的批件办理验放手续。” |
无 | 商业银行 | |
21021 | 人民银行 | 企业投资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核准 | 无 | 行政 许可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 无 | 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