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要求3月底前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据新华社电 (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通知规定,各地要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4%之间(具体由各地结合情况自行确定),或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作为联动机制启动临界条件。
根据通知,各地要以省级或地市级为单位统一启动或者中止联动机制,不得进一步下放至县区级。当CPI或者CPI中的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临界条件时,要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各地要以省级或地市级为单位确定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原则,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定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