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不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还有责任促进社会公平
“国企红利”能共享了!(热点聚焦·点击财经改革关键词①公平竞争)
●将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到30%,更多用于民生
国有经济“内在循环”的格局有望打破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这些都清清楚楚地写进了《决定》中,给广大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家住北京朝阳区慧忠北里小区的退休老教师王华说。
国有企业向政府按一定比例上缴收益,在国际上是通行的做法。从2011年起,国家提高了对央企的红利收取比例。烟草行业上缴比例为20%,石油石化等垄断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为15%,钢铁、运输、电子等一般竞争性企业征收比例为10%,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缴比例为5%。
“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和用途作出明确规定,是《决定》的一大亮点,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过去国有资本收益使用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上缴比例偏低,二是使用范围偏窄,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改革重组、重大技术创新等。
《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到202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考虑到国企上缴税收和自身发展需要等因素,红利上缴比例定为30%是合理的,与上市公司的年度分红比例水平相当。同时,国企红利在使用上也将打破在国有经济‘体内循环’的格局,纳入公共财政的大盘子,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白景明认为。
●国有资本不能哪些行业来钱快就专投哪些行业
要服务国家战略,多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白景明说。《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如何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根据《决定》,国有资本要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除了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决定》还明确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这意味着,国有资本不能哪些行业来钱快就专投哪些行业,其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白景明认为,将更多的国企红利纳入公共财政,将更多的国有资本投向公益性企业,相当于国有经济承担了一部分公共财政的责任。公共财政多了“帮手”,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将更加完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金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