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56岁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47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先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负责人的请托,为上述公司解决列车使用、列车配件业务、招标代理工作、技术产品应用、货款结算、工程项目中标、技术合作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曙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讯问、证据出示及质证,张曙光对所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张曙光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张曙光进行了最后陈述。
10日的庭审中,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等旁听了案件审理。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张曙光曾被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是刘志军的铁杆亲信,得到大力提拔,多次操盘铁道部的高铁招标。追溯张曙光的所作所为,离不开他对金钱、地位、女色的贪婪,而所有的这一切,更离不开他掌握的特殊权力。
金钱:
带行贿人参加饭局 属下工厂心领神会
据指控,张曙光的受贿自2000年就已开始。2000年至2011年,张曙光多次收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为其在“蓝箭”列车收购及相关设备招标上提供便利。
公诉机关指控称,张曙光为杨建宇在参与高铁空调设备的招投标上提供便利,为杨争取相关机车生产厂的订单。对这一点,张曙光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并不直接和相关机车生产厂打招呼,只是多次带杨和厂长们一起吃过饭。“工厂一般看在我的面子,多给杨订单。”张曙光说。
某机车生产厂负责人作证时表示:这些年该厂采购的空调中,杨的公司份额增加很多。“这些年我经常和张曙光吃饭,每次他和我吃饭都带杨,我认为他的意思很明确,暗示我他和杨的关系不一般,我们不敢得罪杨,更不敢得罪张曙光,所以在招标上,能关照就关照,对杨的付款也会及时一些。”这位机车生产厂的负责人说。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9年,张曙光三次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
张曙光表示,他和戈的父亲是常州老乡,认识二十多年,关系十分密切,和戈本人也认识很久,对于这家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少帮助,在今创集团的某合资项目中,他作为政府主管领导,在谈判中发表倾向性意见,将外方的要价从上亿元压到几千万元。
对此,张曙光说:“在他们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我给了很大帮助,我需要用钱,向他们要一点,对他们来说是九牛一毛。再说,戈说需要我以后继续帮助他,我觉得我有能力帮他,所以心里也很坦然。他们明白,我对他们以后的发展具有决定权。”
女色:
情人被行贿人聘用 不干活月薪1.6万
女色是张曙光疯狂敛财的重要动力之一。张曙光曾供认,2006年认识情人杨某后,感到手头很拮据,戈建鸣表示需要用钱就找他,张曙光就打电话给戈要求帮忙,戈很快从常州开车来到北京,在某酒店给张送上一个黑色拉杆箱,里面是200万元的现金。
而杨建宇证言显示,张曙光的情人罗某提出自己工资不高,挣的是死工资,一个月只有五六千元钱。杨马上提出,可以请罗某到他北京的公司上班。后罗某和杨在北京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每月16000元,前后杨为罗某支付了三四十万元的工资。杨建宇表示,罗某从没做任何工作,聘请她只是一个托词,纯属为讨好张。
杨建宇为了讨好张曙光,在罗某身上花费了大量金钱,可谓有求必应。杨建宇称,曾在香港安排罗某旅游,并购买一块价值达二三十万港币的手表;有一次,罗某提出换车,杨建宇很快赞助30万元;另一次,杨建宇与张曙光和罗某在一起言谈间,罗某提出看中一款手表,杨建宇立刻从附近直接提取现金50万元送给罗某。
庭审中,杨建宇表示,张曙光喜欢收藏。大约2007年嘉德的一次拍卖会后,张说一些拍品流拍后会降价销售,他看中了一个瓷器,已经和嘉德方面谈好,让我付款。
地位:
为评院士多次索贿 花钱组织专家写书
身居高位的张曙光并不满足于官位,还一直努力当“学霸”,以维持其在铁路领域的权威地位。多位铁路系统人士表示,一旦官位加上学术地位,在铁路领域项目规划和建设中的发言权就更大。
据了解,张曙光曾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但在2007年、2009年中科院院士增选中均未如愿。在10日的庭审中,在被公诉人问及为何3次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2次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共计1000万元、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时,张曙光均提及为了参评院士“需要花钱”。
张曙光表示,他第一次参评,在为参评做准备时,戈建鸣表示参评院士需要花钱,主动提出“花钱就找他”,问张需要多少钱,张说200万元差不多。第一次参评后,张落选,戈说钱没花到位,又给了张300万元。2008年,张曙光为第二次参评做准备,戈再次给张300万元。
据了解,为了参评过程中准备“学术成果”,张曙光曾花钱组织多位专家学者写书,并以张的名义出版。
值得注意的是,张曙光接受的贿赂,基本来自他认识多年的熟人。张曙光多次称与行贿人是“老乡”“多年的关系”。在中国高铁建设过程中,张曙光把许多高铁项目交给多家私企,从中收取巨额贿赂。 据新华社电
张曙光案大事记
2011年底 国务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中,认定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的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2年4月1日 张曙光被羁押。其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先后三次延长审查期限,退回侦查两次。
2013年7月16日 张曙光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7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受理。
我是个能吃苦的人,要那些钱干什么?人最怕思想放松,思想松了,人就会变,取得一定的成绩后,就放松学习,追名逐利,想评这个想评那个。在犯罪的道路上,从小到大,渐行渐远。
我对不起很多关心我的人,对不起我们的高铁事业。最对不起的就是我年过八旬的老父母。10年了,我没有和老父母吃过一顿饭,请你们原谅我吧。
——— 张曙光的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