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检方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于8月下旬受理了此案。据记者了解,丁书苗的非法经营行为是从高铁中标项目中非法提取“中介费”30余亿元。
据检方认定,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指使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以及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
丁书苗的非法经营行为就是指从这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收取共计30余亿元的“中介费”。丁书苗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费”。
丁书苗涉嫌的行贿罪共两起,其中一起是向刘志军行贿4900万,在刘志军的判决中法院认定,刘志军收受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方式是让丁书苗为其花钱办事。一是让丁书苗疏通关系,为被纪委审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避免自己被牵连;二是让丁书苗疏通关系为其职务调整创造条件。不过,丁书苗找的人最终都没帮上忙,大部分钱款被骗走。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