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爆料国有银行“借新还旧”涉嫌骗贷

2013年08月15日 10:53  中国经营网 

    作者:李慧敏

  一笔800万元的“倒贷”借款业务,令阜新一家国有大行的阜新分行(下称“阜新分行”)陷入“涉嫌骗贷”的质疑。

  近日,辽宁一家小贷公司——阜新市细河区隆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隆晟公司”)向《中国经营报》爆料,阜新分行的一笔“倒贷”业务,令隆晟公司800万资金9个多月无法追回。

  而在此笔业务当中,阜新分行因业务经理带全套贷款审批材料到小贷公司洽商、小贷公司放款3天担保公司突然撤保、撤保的公司与给到期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司同为一家、该行审查通过的贷款客户各项财务指标严重弄虚作假等诸多问题,被指联手担保公司设局“骗贷”。

  “倒贷”800万

  “我公司与该行曾做过‘倒贷’业务,与业务经理董永的对接也比较顺畅,”隆晟公司法人代表李艳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去年的这笔800万元的业务,却把隆晟公司拖入经营难以为继的深渊。

  2012年10月12日,董永与借款人唐玉申一同来到隆晟公司,唐系阜新市细河区申发煤炭发运站(下称“申发”)董事长。“当时我在外处理业务没在公司,”李艳辉表示,董永在电话中说想请隆晟公司转贷800万元帮客户“还旧贷新”,3天即还。

  鉴于董永表示唐的贷款在12日已经到期,事情很急,希望当天把转贷的事情办妥,李艳辉便委托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石姓经理替她接待董永。

  “董永说唐玉申是阜新分行多年的优质客户,现在阜新分行准备再次为其贷款950万元,但首先得偿还去年的1000万元贷款,由于唐玉申经营过程中资金被占用,因此请求隆晟帮忙办理银行转贷业务,而且已经找好了担保公司为唐担保并签了合同,”石经理介绍,董永当时出示了银行再次为唐贷款的相关手续、银行内部审批材料以及行长签字的关于担保、贷款的正式合同,并保证说,3天内用银行的950万元贷款作为隆晟800万元的还款来源。

  “董永说阜新分行已对借款人唐玉申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和审查,并已审批通过,董永个人代表阜新分行与隆晟洽商并签订《保证合同》。”石经理表示。认真审查了董永提供的盖有该行公章并有行长签字的材料,石经理认为资料详实,手续齐备。“当时隆晟在场的工作人员也都看见了那些材料。”石经理表示。

  确认了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本次“倒贷”业务的推进便顺理成章而且异常迅速。

  10月12日当天,隆晟公司与申发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800万元,董永在隆晟公司的《保证合同》“保证人”位置签字。同日,800万元打入唐玉申在银行的贷款账户上。

  周五把800万元打入银行,3天之后,本该收回贷款的日子,风云突变。

  “周一早上,也就是10月15日,董永电话通知我说,唐玉申的贷款暂时不能贷了,因为担保公司撤销了担保,”李艳辉表示,董永转述说行长答应换别的方式给唐玉申继续办贷款。

  李艳辉致电唐玉申,唐表示,隆晟公司打到账户的钱被银行直接扣下了,他本人一分钱也没见到。

  这就意味着,隆晟公司替人偿还了阜新分行贷款,但自己的800万元却石沉大海难以追回。“我们一直在跟银行沟通解决办法,9个多月了,至今没有结果,公司业务也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李艳辉表示。

  银行“骗贷”?

  “事到如今,我们有理由怀疑阜新分行和担保公司为了防止产生坏账和不良贷款,联手设局坑骗小贷公司。”李艳辉认为,银行业务经理董永带该行全套材料到小贷公司洽谈“倒贷”业务、小贷公司放款3天担保公司突然撤保、本次承诺担保的嘉德担保即为唐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司、银行审查通过的申发的各项财务指标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现象,种种事实均表明,这笔业务是阜新分行“有计划的预谋”。

  在隆晟公司提供的系列材料复印件当中,记者发现了银行与贷款企业和担保公司签署的一系列合同。

  其中包括:阜新分行与申发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和《自然人保证合同》,签字负责人分别为阜新分行行长和申发董事长唐玉申;银行与辽宁嘉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嘉德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和《保证金质押合同》,签字负责人分别为阜新分行行长和嘉德担保经理聂智。

  “如果不是看到新的贷款手续上阜新分行行长的签字和银行的公章,就是来10个业务经理,我们也不能放这笔款。再说,怎么就会那么巧,早不撤晚不撤,为什么就在我们800万打入银行账户3天后,担保公司才提出撤销担保?”李艳辉质疑。

  至于嘉德担保突然撤保的原因,至今是谜。

  7月2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嘉德担保经理聂智。聂智表示,小贷公司的800万借款事件与嘉德担保没有任何关系,而撤销对申发贷款的担保,是有股东不同意,“具体什么原因我不清楚,告诉我不做我就撤回来了,”聂智表示。

  对于撤销担保的时间,聂智表示这个事情很简单,就是嘉德担保一开始有意向提供担保,但是申发还完款之后,又不同意担保了。“担保公司给任何企业做担保,别说仅仅是出了手续,就算放款的过程当中,发现有潜在的风险我们也可以随时撤,”聂智如是表示。

  董永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担保公司撤担保的原因不清楚,他也没有问过,因为撤除担保主要是对企业,不是对银行。

  申发董事长唐玉申亦对记者表示,不知道担保突然撤销所谓何来。但谈到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唐似乎没太多自信,“现在不咋好,”唐玉申表示。

  在隆晟提供的系列材料复印件显示,《小企业流动资金类贷款申报书》表明,这家国有银行阜新分行拟对申发发放950万元成长之路流动资金贷款,该申报书中对于申发的经营活动分析做了如下阐述:“该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该企业计划用销售收入和利润归还贷款。该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15516万元,净利润752万元;2011年销售收入16507万元,净利润956万元;截至2012年9月销售收入4390万元,净利润567万元。可以覆盖我行信贷资金风险。”

  在《批发零售业小企业客户筛选评分表》当中,申发的综合得分为90分。客户经理认定意见由董永签署,为“同意”,小企业经营中心主任张健同时签字认定。

  “阜新分行所谓的唐玉申经营红火全是假象,各种财务数据都是假的,根本不具备贷款资格。”李艳辉表示。

  阜新市工商部门提供的档案信息显示,阜新市细河区申发煤炭发运站投资人为唐玉申,注册资金50万元。而阜新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查询结果显示,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申发没有对营业执照进行年检,执照过期作废。

  “阜新分行拟给唐玉申贷款950万元的时间是10月份,申发执照已经作废。”李艳辉表示。

  阜新三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受隆晟公司委托,在阜新市税务部门查询情况如下:申发煤炭发运站自2012年至2013年1月29日没有地税纳税记录,2012年之前由于电脑升级,材料被省里调走; 2010、2011、2012连续三年均未有国税缴纳记录。

  辽宁省国税局一位专业人士表示,企业三年没有纳税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是偷漏税,第二就是没有经营活动。

  “即便是这样的信誉和经营情况,阜新分行在两年当中给申发贷款1500万元,而且还拿着材料说已经通过了信用审核,”李艳辉表示, 2011年10月阜新分行为申发贷款1000万,2012年3月又为其贷款500万,2012年10月份拟再次为其贷款950万。

  记者驱车前往申发所在的细河区四合镇下洼子村,因暴雨冲垮路桥,无法通行,故没能实地看到申发的经营现状。

  孰是孰非?

  隆晟提出的诸多质疑,当事各方态度不一。

  “小贷公司作为一级法人单位,进行对外借款、合同签署等活动的时候对对方的权限是否应该有个衡量?一个业务经理签字做这个业务合适吗?他有权限签合同吗?有没有行里对他的授权书?”阜新分行一位副行长表示在这起“倒贷”业务中,隆晟公司在主体识别上存在问题。

  他同时表示,很多小贷公司都在积极营销,愿意做类似的业务,“一般都是贷款我们肯定是先收,后再履行审批程序,批下来以后再放。小贷公司要是替垫付,在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个程序没完成,没完成的话垫肯定就有风险,这是很正常的。只要是去做这种业务,应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没啥问题,但是出现做不下去的因素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个因素在哪里出现,那就不一定了。”副行长表示。

  董永个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作为主管行长,上述副行长表示并不知情,而且“这是行里不允许的工作”。对于董永是否带着阜新分行的一系列材料到小贷公司洽谈,副行长表示这是不可能的。

  董永本人对到隆晟洽谈带的什么材料语焉不详,在采访当中数次表示“记不清了”。但他强调,他所做的一切均不是代表他个人,而是代表阜新分行。

  据聂智介绍,早在唐玉申1000万贷款到期前一两个月,阜新分行说想接着给申发放950万元的贷款,但是得先上会把这个事通过了,然后在尽快的时间内放给他。所以银行想先把手续做完,“如果担保公司不出手续的话,我们上不了会。”聂智肯定地表示950万元的贷款手续确实早就做完了。聂智表示,从给申发担保1000万贷款情况来看,申发按时还款、利息和担保金都不差,申发的信用还是不错的。

  “我们对企业的经营审查跟银行不一个路子,”聂智表示,他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连百分之二十的信任也没有,“财务报表是可以做出来的。”

  董永表示,对企业经营情况考察的数据是来自企业提供的报表。只要是企业年检了,就认为是正常的。“我们不可能所有的东西都去调查。”董永表示。

  上述副行长则认为,小企业的情况复杂,信息不是很对称,核实困难,这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我要按照提供给税务部门的数据核实,所有的贷款都做不了,他们往税务局报的利润能有那么大吗?”副行长表示所有企业都这样,而且阜新分行的小企业贷款仍处于摸索阶段,经验不足。

  阜新分行行长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这笔业务当中,正常是应该由行里给董永出介绍信、公章委派他去,属于行里的对公业务,没有行里的授权就属于个人行为。

  对于阜新分行对申发950万元贷款手续上的签字,该行长的解释为,由于主管信贷的前任副行长退居二线,他代为签字,具体把关由副行长负责。

  相关报道:

  小贷公司“过桥贷”或临银行“断桥”

  流动性收缩的影响已经开始传递到小贷公司:参与银行“过桥”贷款的小贷公司,如今有可能因为银行收紧贷款意外被套。而《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隆晟公司的遭遇并非个案。

  专业人士提醒,在当前银行贷款收紧的背景下,“倒贷”“过桥”业务风险上升。更有一些地方银行已经开始出现信用问题,主要表现为,开始违背与小贷公司之间的“口头承诺”。

  “倒贷”渐成小贷主营业务

  “近期,沈阳有小贷公司出现了近1个亿的‘倒贷’资金无法追回的事件,也是相熟的银行业务人员牵线,帮助银行客户还贷,结果银行没有放出新的贷款,小贷公司套在里面了。” 沈阳华泰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马文志告诉记者。

  “我有一笔1500万元的贷款近期到期,现在银行正帮我找小贷公司看能不能过渡一下。”沈阳一家从事食品行业的企业老总表示。

  “倒贷”又称“过桥”,是一种过渡性的短期贷款,一般是指银行的某一贷款客户,贷款到期但资金占用无力偿还,就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此处指小贷公司)转贷偿还银行贷款,然后再用银行新放贷款偿还其他金融机构。

  由于对银行的攀附,也令诸多小贷公司的经营偏离三农、小企业等主业,其范畴已经涉猎信用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纯银行业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约九成以上小贷公司都参与这种“倒贷”业务,该业务甚至已经成为众多小贷公司的“主营”业务。

  “如果不参与‘倒贷’,相信阜新百分之七八十的小贷公司都无法生存。”阜新一家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倒贷”甚至已经成为诸多公司的“主营业务”。

  “目前,小贷公司经营范畴当中规定的‘三农’业务几乎没人做,绝大部分是靠着‘倒贷’、给大企业做信用贷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支撑,这些业务已经大大超出正常经营范围,触及到了纯银行业务。”上述负责人称,保守估计,阜新90%以上的小贷公司都做“倒贷”业务。

  锦州一位银行信贷主管也证实了上述小贷公司负责人的话。

  “这种‘过桥’业务极其普遍,锦州市四十多家小贷公司,家家都在做。小贷公司愿意和银行绑在一起做业务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赚钱快。”该银行信贷主管进一步对记者解释了其中的缘由,“银行的合同一般比较大,‘倒贷’的时间大多比较短,利润高,多数又是银行业务人员出面联络,银行业务人员一般都会说,肯定是企业还完款银行就放款,小贷公司认为这样相对稳定安全。”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专家表示,小贷公司作为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近年来蓬勃兴起,其设立的初衷是为那些缺乏信贷支持的边缘群体提供小额贷款。但在金融实践中,大量小贷公司的客户变成与银行已经建立起信贷关系的企业,小贷公司通过为这类企业提供过桥贷款来获得收益,因此“过桥”贷款在小贷公司的业务比重越来越大。

  “‘过桥’贷款之所以让小贷公司趋之若鹜,主要是因为单笔金额较大,会大大节省放贷成本;另外,过桥贷款客户均为银行客户,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都相对较好;过桥贷款期限短,风险相对较小。”上述专家表示。

  竞争压力与盲目信任

  小贷公司将自己与银行绑在了一起的理由似乎格外充足。

  “以民间资本为主设立的小贷公司,由于利润率过低,其纯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无法完全达到国家政策预期。”上述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专家表示,将小贷公司作为解决“三农”与小企业融资难的初衷因此必然发生变异。

  小贷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竞争加剧同样导致经营困难。数据显示,辽宁小贷公司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年底,辽宁全省批准筹建的小贷公司598家,批准开业的564家。仅阜新一市,目前获批组建的小贷公司已有99家,其中已经营业的86家。

  “阜新一个地级市,小贷公司的数量就相当于辽宁省的六分之一,而目前的经济环境,中小企业生存也困难,近百家小贷公司争夺这一块市场,激烈竞争不可避免。”阜新一家成立较早的小贷公司经理介绍。

  而小贷公司投资主体专业知识不够、风险意识不足等“致命”缺陷,也令其在经营上要去寻找捷径以及与大机构的合作,以期增强“抗风险”能力。

  马文志表示,对于阜新来说,很多小贷公司的投资人都是做煤起家,对金融知识以及国家金融政策掌握难言全面深入,寻求与银行的合作除了赚钱快之外,他们普遍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有信誉、抗风险能力强。

  “其实,恰恰是因为对银行的信任,导致很多小贷公司在‘倒贷’过程中出现问题。”马文志就认为,因为这种信任,所以更容易被银行利用。

  前述金融专家直言,“过桥”贷款,其目的不是用于生产,而是单纯作为财务上资金链断点的衔接,这种为信用而提供信贷支持的信贷机制已经同为生产而提供信用支持的设立初衷相背离。

  银行收贷或转嫁风险

  如今,这种为信用而提供的信贷支持机制正由于流动性的收紧遭遇挑战和危机。前述隆晟公司就正遇到这种打官司也讲不清楚的“冤枉”事。

  由于央行重申要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银行贷款收紧,从审批时间到审批额度都进行了调整,从6月份开始,银行的批贷额度逐渐收紧,贷款申请难度提升,融资形势日趋严峻。

  沈阳沈北新区一家小企业负责人就对记者说:“最近想从银行贷款比以前更难了,不仅房产、设备等抵押物的要求更严格,利率也比原来高了。”他的这种感受得到了来自银行方面的证实。沈阳市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核的确比以往更严格,“首先是整体贷款额度收紧,其次是整体经济形势不好,放贷需万分谨慎。”

  “在当前流动性紧缩的背景下,有些地方银行信用问题已经产生,大多体现为银行对于口头承诺的违背。”前述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专家表示,由于银行资金面趋紧,放贷门槛提高,导致银行无意对一部分贷款到期的客户进一步续贷。但为确保客户按期还款,银行往往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做出续贷承诺,待从小贷公司融入资金偿还贷款后,银行便过河拆桥,不予续贷,致使信贷风险就完全转嫁到了小贷公司。

  而前述锦州某银行信贷主管则认为银行人员有着难言苦衷。“有些银行工作人员违规牵线参与‘过桥’,其实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银行的日子太难了——经济形势不好时,一些实体企业经营困难,尤为缺少资金需要贷款。但问题是,企业经营不好银行更不敢放贷。银行靠贷款利息来维持经营,同时还有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在压着。”

  “我们有时候选择一些觉得可以的客户,降低一些条件把款贷出去了。但贷出去之后还真有企业还款出现问题,按监管要求,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再放新贷。”该主管认为,这种规定,给小贷公司创造了参与“倒贷”的空间,小贷公司把钱借给企业,企业再还给银行,银行再发放新贷款。如此一来,企业按时还款没有违约,银行也没出现坏账和不良。“实际这都是维持表面上虚假繁荣纸上富贵。”该主管说。

  “在此背景下,特别是对银行人员参与牵线的‘倒贷’业务,小贷公司更要格外慎重。”一位从业人员如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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