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李丽辉)中央财政近日下拨就业专项资金103.8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增长。加上先前下拨的309.62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共下拨2013年就业专项资金413.46亿元,比2012年增长7%。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要努力增加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措施。
近年来,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并根据政策实施评估结果逐步完善、建立起平等就业、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促进就业的政策制度。现行促进就业政策有两大特点,一是税费减免力度更大。进一步充实了自主创业和家政服务企业、小微企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惠及面更广。同时,取消了涉及企业的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是资金投入力度更大。增加中央财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将高校毕业生享受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等等。
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除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外,还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给予定额税费减免。二是税费减免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培训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可给予培训补贴。四是落户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