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北京7月3日电 6月13日农业部批准了三种转基因大豆的进口。事件经媒体报道,不少公众担心其潜在的风险,质疑其评估报告、评审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呼吁公开转基因产品的评估审批过程。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安全管理处处长李宁在做客人民网访谈时回应,对进口转基因生物及产品的安全管理是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进行管理的,“并非闪电批准”,也不是“秘密进行”。
李宁指出,从200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农业部开始受理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到了2012年,农业部一共批准了8个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证书,每个都经历了严格的安全评价和审批的程序,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审批的。对于进口的审查,我们除了要有书面的审查资料之外,还要有由农业部转基因检测机构在中国境内对转基因大豆的食用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指标进行检测验证,另外还要进行身份验证。所以,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因此,对于进口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是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态度是非常审慎的,并不是闪电批准。
据李宁介绍,在信息公开方面,转基因产品的评审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已经在农业部网站上公布了审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时公布了发放安全证书的审批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单位,有效期等内容。而且所有颁发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项目的申请资料,都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进行查询。此外,参与安全评审的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委员的名单、安委会工作规则、转基因行政审批工作规范都已经在农业部网站转基因权威关注等栏目上公开。(实习生 曹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