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3.85万亿,两年来增长了12.94%
■ 本报见习记者 夏妍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36个地方政府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情况。截至2012年底,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到3.85万亿元,两年以来增长了12.94%。由此可见,地方债务依旧“高不可攀”。
审计署公开的信息显示了地方债快速增长的势头,但在许多人心中,地方债的规模,各地方的债务数据,依然神秘,亟需公布,化解这些债务的时间和手段,也需要公开透明,让民众做到心里有底。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若是要有效地限制地方债务扩大,政府方面就必须尽可能地缩减支出,并对其负债指标进行严格控制。
风险增大
近年来,地方债形势严峻。由于中央政府采取了多种手段严控地方债务,迫使各地采取更为隐蔽,甚至是不计成本的方式寻求债务援助,一些地方通过信托、融资租赁、BT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现象突出。据报道,2011年至2012年,有些地区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发行理财产品、BT、违规集资等多种方式融资合计2180.87亿元,占这些地区两年新举借债务总额的15.82%。由于这些融资方式的筹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其中BT融资年利率最高达20%、集资年利率最高达17.5%,地方债务的风险也再次被放大。
奚君羊指出,由于地方债务多用来进行公共基础性建设,所以它的偿还能力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加上“举债”的数字规模远远大于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因此使得地方政府最后“债台高筑。”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部经理郭凡礼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两年来地方债增速近13%,其速度相对过快,这与近两年宏观经济不景气等有一定的关联。“而且未来短期内地方债的增速有可能继续加大,主要原因在于当前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还未根本改变,用新债还旧债势必形成恶性循环,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如今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显然愈来愈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因为其债务数额大、隐性风险高,对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潜在威胁。
“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言,地方债发行用新债还旧债已经是一个明显的现象,而且有陷入恶性循环的迹象,这一现象在个别省份较为突出,一些经济较为活跃的省份暂时不明显。”郭凡礼称。
严格监管
地方债务总量的不断扩张意味着风险增大。有观点指出,若是维持地方债现在的增长速度,综合考虑政府土地出让的实力和新债还旧债的情况,地方债风险将会最终爆发。
郭凡礼认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势必会增加债务的隐性风险。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地方政府虽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依然承受巨大的压力,而且目前的土地财政具有不可持续性,地方政府若不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实体经济,降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那么地方债风险点的爆发可能与楼市泡沫的破灭紧密相连。
奚君羊则指出,债务转嫁到房产、土地方面,显然不适应如今的宏观经济形势,财政税收也无法切实解决地方债务的问题。所以控制地方债务必须从地方债务规模和数量着手,对于地方政府负债进行严格的监管。“如今地方政府还承担很多隐性债务,这个风险非常大。所以地方政府对于自己所承担的债务要有明确的统计标准。”
奚君羊认为,当下更有必要对地方债务形成动态性的公开发布制度,针对各地债务的额度、负债率等,由审计部门和统计部门联合核查并发布数据,让广大民众和政府都能“心中有数”,做到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