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8日消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引起各界关注,昨日金融四十人论坛发布报告提出,应改革地方债务管理体制,建立一个以市政债市场为基础的,有自我约束(风险控制)机制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体制,并给出了三年启动八年建成的改革路线图。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的重大课题《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一揽子方案》之子课题《财税体制改革》与《构建有利于地方改革创新的统一大市场》报告指出,在一系列中央和地方财政与金融关系中,地方债务是最可能构成系统性风险和宏观问题。
中国自2009年以来地方平台债务已经大幅上升到GDP的20%左右,而一些地方的偿债风险已经初步显露;随着监管层收紧银行对平台贷款,2012年开始,地方平台开始转向以信托贷款等方式融资,地方债务风险开始又以新的形式体现和积累。
报告课题组认为,中国地方债反复出现风险的原因,是每年约5万亿的大规模地方融资需求与每年只有1万亿的“阳光融资渠道”,即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的严重错配。
由此课题组建议,应建立一个以市政债市场为基础的,有自我约束(风险控制)机制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体制。而这个体系,应通过立法、个机制、增加透明度、加强地方人大监督、建立预警体系等改革来硬化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
“今后三年是改革启动期,争取在八年内将该新体制基本建成。”报告建议。
按照路线图,三年内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中央在风险指标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地方政府允许独立发行市政债;以立法形式规定地方债务风险指标上线;规定地方政府发债所筹得的资金须用于资本项目;明确宣示中央政府对市政债的偿还不承担责任;所有市政债发行必须通过地方人大的预算批准;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资产负债表的信息透明度;由中央审计部门对地方政府进行审计并公布结果。
地方债改革是上述报告对于财税制度改革建议的内容之一。报告还指出,今后三年可通过“营改增”、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扩大地方政府独立发债的权力、初步建立中长期预算框架这五项改革为“突破口”,为其他改革创造条件。(洁琳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