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卢轶
实习生 刘合潇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是继新“国五条”提出要深化房产税改革后,房产税试点政策的进一步明朗化。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在24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房产税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已经在上海、重庆进行了试点,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传闻版本引关注
新增试点方案或重点针对增量房征收
《通知》发布前后,各方对第二批试点城市、试点方案等细节都有诸多猜测。事实上,早在2011年上海、重庆确定为第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时,社会各界就已经开始了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讨论。此次“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的消息一出,杭州、深圳、青岛、湖北鄂州等城市再次榜上有名。而北京由于房产类型太多,则暂时不会纳入这批名单之中。
业内人士认为,广州入选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性不高。如果按房价高、市场成熟、二手交易高于一手交易这三个标准,广州的确有可能列入征收试点。但选试点一定是各类市场都有代表,不能全是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代表要补充。如果深圳入选,广州就不一定入选。毕竟两地临近,市场相似度极高。
而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执行方案,比较大的可能是各地因地制宜——以城市本土意愿为主,但预计主要还是针对增量征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扩容基本上是以地方政府自愿为主,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在交易环节就可以实现,比较容易控制,而对存量房征收还要进一步评估。
广州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如果新增试点城市的方案以本土意愿为主,那么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有可能会打一定“折扣”。以增量房为主征对象能够起到一定的对房价抑制的作用,而如果不对存量房征税,则能将方案执行的阻力减到最小,对既得利益集团有一定保护。因此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而不涉及存量房的方案,势必是妥协的结果。
申渝试点为房产税扩围提供范本
第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尽管已试点两年。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945万平方米,同比2011年上涨29.4%,成交均价22595元每平方米,同比2011年上升0.7%。重庆方面,2012全年重庆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6%,其中,居住价格同比涨2.5%。
尽管两城市均未在抑制房价上有所作为,但在探索房产税调控道路上,上海、重庆为日后的试点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试点。上海房产税针对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购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规定了人均60平方米以下可以免征等免征方案。重庆市将征收对象限定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高档住房,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且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率方面,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税率分0.4%和0.6%,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新购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额。2013年起,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分界线因与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7740元/平方米,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则按0.4%的税率征收。2012年这一税率分界线提升为26896元/平方米。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税率为0.5%至1.2%。2011年,重庆高档应税住房价格标准为9941元/平方米,而随着房价的上涨,重庆市房产税起征点经历了两次上调。2012年,这一标准被修正为12152元/平方米,2013年,应税价格起点再次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
依据上海公布的预算报告,2011年上海各类房产税收入总计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2012年上海各类房产税收入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但两年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均不得而知。而依据税率、剔除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等条件来计算,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收入可能不会很高。而据重庆官方预计,重庆在开征房产税的第一年预期可征得2亿元左右的税收。
全面开征技术条件已具备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此前表示,目前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到今年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应该完成联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5月16日也公开表示,根据今年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预计2014年6月底前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彭澎认为,待明年6月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后,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果此次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能够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政策的优化和执行,那么就会为房产税的全面推行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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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已广泛流传:5月1日起,杭州作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具体细则将参考上海模式,即人均免税面积60平方米,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宅4‰、豪宅8‰,家庭第二套起征,存量免征。
深圳也是焦点城市之一。据《华夏时报》5月10日报道,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表示,新“国五条”提出扩大试点范围,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非常大,且具备征收房产税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