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6日电 针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相关问题,中国官方表示,任何部门都不得“明放暗不放”,甚至收回或变相收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近日就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国官方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转变政府职能极为重要的方面,这一批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是一个开始,下一步,要坚定不移继续推进:
——确保这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落到实处。对于国务院已经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任何部门都不得“明放暗不放”,甚至收回或变相收回。
——抓紧研究提出下一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意见。取消和下放的重点,将继续聚焦在群众和企业反映多、与民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增加企业非生产经营成本的行政审批事项上。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规范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把精力更多地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防止出现管理空当和漏洞。
——及时修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对需要修法的,将按程序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巩固改革成果,强化法律保障,为继续深化职能转变创造条件。(完)
国务院一个月四次强调简政放权:
05月15日: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权
05月13日:国务院部署机构职能转变 李克强强调简政放权
05月06日: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
04月24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