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家发改委刚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9元和0.3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降价幅度,是根据4月2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并考虑4月10日未调价金额合并计算确定的。
新闻背景
【油价新定价机制】发改委:缩短调价周期 取消4%幅度红线
今年油价首降按时兑现,与此同时,盛传了3年之久的定价机制完善方案也同期推出,新机制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
新机制下油价"首调"搁浅
4月10日是新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以来的首个调价日,国家发改委当日表示,因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调金额低于每吨50元,此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聚焦:成品油定价机制15年调整5次
1998年以前,中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国家确定,往往一次调整,长时期内价格不变。随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重组,油价改革拉开了序幕。从1998年至今,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共经历过5次定价机制的改革。
附历次调整一览
1998年 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
2000年 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
2001年 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
2009年 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幅或跌幅超4%考虑调整
2013年 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取消4%幅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