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期限的到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五条措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落地。从大部分城市概述性的调控内容来看,均回避了20%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首套房贷比例、二套房贷利率如何调整等关键性问题。
“掐点”出调控措施
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在广东3月25日率先公布细则,但由于无具体的实质性条款,被戏称为又粗又“细”。随后,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将从限购、限贷、税收和住房信息联网等方面全面升级调控。
3月31日,是地方政府出台“国五条”执行细则的最后期限,武汉市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公布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与武汉一样,南京版“国五条”也在同一天晚间迟迟出炉,全文仅154个字,被网友笑称为“一条微博”。同样,成都、西安等城市的调控细则也如出一辙,发布时间及行文上都高度一致。
据统计,截至4月1日零时,已有北京、上海、重庆等近20个城市公布了“国五条”落实细则,其中北京和上海相对最严。但截至4月1日,在国务院所要求的30多个城市中,仍有十几个城市未按期公布今年房价控制目标。
“细则”形态各异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最近出台的地方调控细则多为“温柔落地”,一些城市在税收、限购扩容等敏感问题上表述颇为含糊,备受关注的20%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二套房首付和贷款利率等问题在武汉、深圳等大部分城市的细则中均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