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线城市房价目标挂钩收入增幅 调控细则密集落地
楼市“小阳春”恐终结
□本报记者 张敏
在京沪等地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二三线城市出台了“国五条”细则。截至3月31日记者发稿时,天津、重庆、厦门、合肥、济南、南京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了细化政策。上述城市祭出的调控手段显得较为温和,多数未超出“国五条”的政策范围。
在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上,多数城市强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其中,重庆将上述房价目标限定在“主城区”,并规定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于4月底向社会公布。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土地和住房供应的郊区化,要控制城市住房均价并非难事,但要控制同区域住宅价格的涨幅,仍需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政策措施。
这些城市出台的政策手段,主要体现在保障房建设、差异化信贷和税收、土地供应、市场监管等方面,且政策方向和力度大多在“国五条”的范畴之内。不少城市并未明确提及“二手房交易20%个税”政策。此外,一些城市的细则还同时回避了“限购范围扩大”的条款。
总体而言,重庆和合肥两地的细则相对翔实,济南、厦门的政策较为简单,南京和大连两地则仅仅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并未对其他细化措施做出部署。天津的细则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于颇受关注的房产税政策,重庆市在细则中并未作出调整,仍然维持原来的规定。
此外,为控制房价和保证供应,重庆细则还提出,合理安排出让时序和选择出让区域,引导和调节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开发贷款需求。这样的措施易于执行,也被认为有所新意。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城市公布的楼市细则,严厉程度低于市场预期。但若严格执行,仍能有效地控制房价涨幅,并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事实上,由于多数二三线城市的楼市供需关系相对平衡,因此相较于政策力度,执行环节更为外界所关注。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楼市调控细则,未来一段时间,市场可能出现明显降温,楼市“小阳春”恐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