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国五条”细则出台 房价目标都比之前收紧 业内人士预计———
“3月最后两天,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直辖市和其他一线城市按规定出台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其中北京对限购、信贷、限价、供应等多方面都有明确政策,成为调控政策最为严厉的城市。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此前屡调屡涨,市场对价格的观望周期将会比较长。”
本报讯到记者昨晚截稿时,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深圳、合肥、大连等城市的“国五条”细则均已先后落地,北京成为其中调控政策最为严厉的城市。业内预测,如果政策严格执行,北京房价将迅速下调到2012年年底的水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2月北京新建住宅(剔除保障房,不含别墅)签约均价为20627元/平方米,二手住房成交均价24588元/平方米。
京版“国五条”最为严厉
各地出台的政策力度不一,北京对限购、信贷、限价、供应等多方面都有明确严厉的政策。上海的政策相比北京明显要力度低很多,基本为重复之前的国五条内容。其他二线城市的落地细则也无特殊新意,基本为传达中央精神。
从这些城市的调控细则来看,各地的房价目标明显都比之前收紧。比如大连等城市都是统计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相比2011年的普通住宅,减少了保障房。价格的上涨空间也都限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考虑了CPI因素。
此外,这一轮调控细则并非只针对二手房。“之前市场主要关注二手房个税政策,目前来看,北京等城市的细则中针对新建住宅市场的力度甚至超过二手房。其他城市的细则也明显地对新建住宅的预售加强监管。”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
楼市调控力度预计超过2011年
调控政策出台,而效果则完全取决于落地细则的执行力度。业内预计,北京等城市的政策将立竿见影,楼市必然会出现量价齐跌,而且叠加已经在逐渐落实的房产税、产权登记,楼市调控的力度将不亚于2011年。
2011年2月份的“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全国出现了明显的调控效果,各地都出现了量价齐跌,北京也因为出台了最严厉的5年限购,跌幅在一线城市中最大。但之后从2012年2月开始,松动的信贷政策以及全国其他城市逐渐松动的调控政策影响了购房者预期,这才导致出现了2012年年底至2013年的市场被压抑后的爆发。
市场对价格的观望周期将较长
“2011年出现的明显降价现象在2013年肯定会重演。由于此前屡调屡涨,这次调控政策出台后,市场对价格的观望周期会比较长。”张大伟指出,本轮调控如果各地能够严格执行,可以预计到的是市场将出现起码半年以上的萧条。特别是一、二线城市,预计受到政策的影响最大。
在3个月的市场降温期后,下半年如果政策继续严格执行,房价将会出现明显的稳中有降。价格也很可能率先下调,上半年就有可能下调到2012年年底的水平。“如果政策高力度持续执行超过6个月,房价下调幅度有可能超过20%,但新建住宅价格下调幅度会小于二手房。”张大伟表示。
各地“国五条”细则看点
上海:重点强化对异地等贷款人资格审查
上海出台的落实“国五条”细则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上海的文件中还指出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
重庆:限制主城区新房价格
重庆出台的“国五条”细则,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主城区的房价涨幅进行明确的限定。重庆要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要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主城区以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于4月底向社会公布。
天津:5年以上唯一用房免征个税
3月31日,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将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根据房价变动适时调整征税评估价
3月31日,深圳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房价控制目标为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依法严格开展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合肥:已备案商品住房3个月内不得涨价
合肥市政府3月30日下发落实“国五条”的细则,要求已备案的商品住房3个月内不得涨价。对于价格上涨过快的项目,由税务部门会同物价、房产部门及时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文/本报记者 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