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政府以一个红头文件的形式授予给广州市下属的国有企业,以我们的说法来讲就是‘私相授受’。”3月29日晚,广州律师朱永平表示。他认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招投标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39号文”的出台涉嫌违法,“因为对一些重大的工程和建设项目,国家招投标法以及国务院都有一系列的规定。”
在朱永平看来,尽管“39号文”在广州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布了,但却没有对“39号文”召开一个说明会,说明制定文件的初衷、目的、动机,以及政府到底投资了多少钱,是否达到了政府的目的。 (凌越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