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
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采写︱《小康·财智》记者张志实习生万嘉懿
面对现在‘消’字号、‘健’字号产品冒充药品的现象十分普遍,几乎处于不可控的状态,而法律对此的界定依然模糊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今年两会提出《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议案》,详细列出了10条修改建议,从完善法律入手,解决制售假劣药品处罚过轻、监管不严的问题,减少假劣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
据介绍,2011年,韦飞燕组织人员走访了7192家终端药店,发现涉嫌销售非药冒充药品的药店有1909家,占调研药店总数的26.54%。2012年两会期间,她提交了《关于加大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建议》,得到了国家食药监局的重视,并通知各省区市药品管理部门查处。
“而一年多来,非药冒充药品的假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劣药在终端销售依然很普遍。”韦飞燕说,今年初,她又组织人员走访了37个地级市1315家药店,发现涉嫌销售假冒药品的有273家,在调研药店总数中占20.76%。
“本以为这是个重锤,预期会像查处‘酒驾’一样严厉,但其实不然。药品打假不像打击酒驾,公安部门一管到底,药品打假涉及药监、卫生、工商、公安部门,打假责任主体不明,难以形成合力,有的甚至相互推诿,各地执法力度也不一样,结果假药还是泛滥。”韦飞燕说。
韦飞燕代表认为,关键就是执行打假的问题,制度化才能保证有效的结果,因此相关部门应制定严厉的假药稽查制度,以确保对假药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