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避税起底:搜集装修发票做平差价可行

2013年03月07日 09:20  南方都市报 微博

  “个人售房将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以该项税收细则为首的调控重拳着实打得房地产市场“有点受伤”。近日,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人潮汹涌,争赶政策细则落地前的“末班车”。多数业内人士均指新政将加重二手房交易成本,对房价可能存在推高效应。

  卖方担心被征收个税,买方担忧被转嫁个税,新政刚出台几天,已有不少购房者密切关注有关税费“省钱”招数。格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前斌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从购房者角度看,购房时一定要收集各类支出包括装修的发票,加大账面上的购房成本,这样所得越少交税就越少。”

  二手房交易成本将大增

  北京、广州、深圳……全国各地不少重点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连日来人潮汹涌。各地购房者赶挤“末班车”,趁短暂的“过渡期”,节省20%的房屋转让所得税费。广州房管局透露,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新政发布后的首个工作日,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窗口二手房交易量、收件量是平日的三倍。

  “这几天没有购房的人都急得不行,天天电话催问政策执行细则什么时候落地。如果个税按20%所得差额征收,那我们真是冤大头,所以希望争取搭上末班车。”在中原地产新港西一家门店,购房者对南都记者直言焦灼心情。伟业我爱我家、满堂红等中介机构也表示不少大型门店“门庭若市”。

  “细则要求二手房转让依法按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将大大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广东省房协秘书长王韶向南都评论称,若一刀切对二手房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将造成业主惜售或向买方习惯性转嫁税收成本,市场有效供应则有可能出现大幅度减少,迫使部分实力有限的刚性需求转向郊区购买一手住房,推动郊区房价上涨。

  根据广东省房协透露,佛山和东莞已经连续多年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若在其它19个城市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将明显受抑。

  从东莞过去5年施行的经验看,并未造成实质影响。东莞当地有中介表示称该政策的确曾导致二手房交易短暂萎缩,但很快便得到恢复,而税费的上调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反而买房者掏的钱变多了。

  难抑房价,或伤刚需

  看似强力的“狠招”能否从根本上抑制住房价的过快上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房产商、业内专家多表示,“难以抑制房价”,部分开发商谨慎表示“有待市场观察”。

  住建部部长齐骥近日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二手房交易按照增值额20%征收个税”本意是打击投机,不是伤及刚需。齐骥还表示,“大家都担心,所得税最终被购房者承担,我们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很普遍,会采取措施保护购房者。”

  “刚需客户还是很庞大的,卖方心理上的优势更强大,所以会逐渐将上调的税费转嫁到买方身上。”南都记者昨日详细咨询中原地产门店营业经理黄先生,他表示,根据以往的二手房交易惯例,相关税费都将由买方负担,卖方的挂牌价格通常是“实收价”。

  关于购房者切实关心的“差价做平法”,他表示确实有操作空间,“如果通过合理税费,提交购买一手房时的契税、装修费、供房利息等发票或证明文件,可明显降低差额。如最终与二次交易价格未产生差额,那么按照新规,个税应缴额为零。”这也真可谓“上游政策,下有对策”。

  支招避税:做平差价法比较可靠

  对于如此高的税负,这几天网友们迅速风传很多种“避税辣招”:有伪造欠债法,假离婚法、阴阳合同法……以“伪造欠债法”为例,即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南都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前斌,对方表示这种操作可行,税费可以避免,但仍然会产生诸如诉讼费、律师费甚至拍卖费等诸多成本,而且过程绝非如此简单。

  “根据广东省现行的有关条例,法院判决这种经济赔偿,是不可以以房屋直接抵债。房屋查封后要先经委托的评估公司估价,再通过拍卖公司向社会拍卖,并缴付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费用。”李前斌表示,如果没有人来拍卖这个房子,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以屋抵债。

  而前面提及的其他几种办法也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风险很大。

  但李前斌也提到,不少房产中介提到的“做平差价法”,也确实是可以“钻空子”。20%的所得税,是要有所得才有税。要避税,就要把购房成本加大。具体做法是要把买房时产生的各种发票保存好,装修也是成本之一,有关费用也应该开发票,做成成本。

  另外有购房者提出,将成交价格“报低一点”,是否能降低税费?对此李前斌以及中原地产中介都表示,现在广州房管局对成交房屋价值是有评估的,最后收税也是按评估价来收。这方面操作空间并不大。

  两档二手房转让税费测算

  财税专家马靖昊举了一个案例,表明税费成本极可能转嫁。一套二手房,原来200万买,现以350万卖。按最新政策,以差额20%征个税,30万。还有其他税费。按规定标准,这套房还要缴3%契税、5.6%营业税、1‰印花税、约2.4%中介费,相当于总房款350万的11 .1%,即38.85万。加上个税累计交易成本达6 8 .85万。马靖昊质疑,“这能不转稼吗?这能抑制房价吗?”

  以交易最普遍的中低价房为例,新政实施后卖房者同样要多交税。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购入时总价50万元的房子为例,目前房子总价达到80万元,那么按照原来的征税方式,卖出需缴付1%的个税,所缴税款为0.8万元。而执行新的征税标准后,卖出时要缴纳的税款将达6万元,前后税款相差了5 .2万元。

  南都记者 陈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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