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内地男子在港洗黑钱131亿港元获刑10年半

2013年01月24日 16:27  新民晚报  

  内地就一男子获刑10年半

  在港“洗黑钱”131亿港元

  据新华社香港1月23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23日宣判一宗大额“洗黑钱”案。被告罗姓内地男青年在港“洗黑钱”高达131亿港元,被判罪名成立,获刑10年半。

  根据案情,这名罗姓男子在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期间,受人指使持双程证来港成立一家发展有限公司,并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在集友银行开户,合共存取钱8300多次,涉及金额为131亿港元。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表示,这是她历来审理最高金额的“洗黑钱”案件。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换一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朝鲜宣布正计划进行第三次核试验
  • 体育澳网-李娜横扫莎娃 第3次进大满贯决赛
  • 娱乐于是之清晨告别 人艺演员鞠躬哀悼(图)
  • 财经基尼系数官民数据打架 灰色收入是主因
  • 科技谷歌CEO佩奇暗示X Phone手机确实存在
  • 博客李银河:中国为什么会出现信任危机?
  • 读书天国往事:三千女兵成洪秀全最后屏障
  • 教育中国留学生哪些问题最让老外看不惯
  • 育儿女子趁产妇熟睡抱走婴儿被监控拍下(图)
  • 管清友:中国会发生债务危机吗
  • 石建勋:日本量化宽松政策损人不利己
  • 朱大鸣:抛售豪宅是因为官场潜规则改变了
  • 倪金节:德国央行何以高调搬回黄金
  • 章玉贵:中国银行业勿蹈美欧覆辙
  • 陶冬:日元的贬值之路
  • 刘远举:全价站票是不公平的
  • 王安:房妹废了经适房
  • 李迅雷:均衡发展战略能否实现均衡
  • 安邦智库:全球央行汇率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