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财政部发布公告,调整海南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适用对象年龄条件由之前的18岁调整为年满16周岁、免税商品品种由此前的18种上调至21种,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由人民币5000元调整为8000元。
放宽适用对象年龄限制 调为年满16周岁
此前,财政部规定,海南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本次调整后,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
免税商品品种:由18种上调至21种 增加玩具等商品
本次调整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其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免税购物限额:由5000元调整为8000元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之初,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本次调整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即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中新网财经频道)
附件: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
商品品种名称 | 免税购买数量(件) |
首饰 | 5 |
工艺品 | 4 |
手表 | 4 |
香水 | 5 |
化妆品 | 8 |
笔 | 5 |
眼镜(含太阳镜) | 4 |
丝巾 | 4 |
领带 | 4 |
毛织品 | 4 |
棉织品 | 4 |
服装服饰 | 5 |
鞋帽 | 4 |
皮带 | 4 |
箱包 | 4 |
小皮件 | 4 |
糖果 | 8 |
体育用品 | 5 |
美容及保健器材 | 4 |
餐具及厨房用品 | 4 |
玩具(含童车) | 5 |
注:1件商品是指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商品,但套装商品按包装内所含商品的实际件数计算。上述商品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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