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杰;周 慧
继沪渝之后,房产税试点究竟花落谁家,一直备受关注。
10月22日,据媒体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日前参加的一次论坛上称,国内房产税铺开具体时间表最有可能是在11月后,“大方向已经明确,主要征收对象应是拥有豪宅或多套房的高收入人群。”对此,贾康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予以否认。
同样在昨日,一则“两湖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已暂停”的消息引关注无数,此前,有消息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整合准备工作,在位于中部的鄂州和湘潭两地推进。
对此,本报联系上相关涉事部门负责人,各方均对此不予评论,针对正疯传的“暂停”传言,湖北省鄂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工作人员亦表示不予置评。
同时,其强调称,外界对该局关于房产税方面的工作存在一定误解,“我们在做的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工作,不是某些舆论所理解的那样”,而至于具体工作进展,其则拒绝透露。
不过,10月22日,一位参与湖北试点工作的知情人士对本报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试点准备工作不能说已经停止”。
据其介绍,自9月份后,试点城市政府方面确实再未组织大规模调研,“谁都不愿意当出头鸟,但还是在低调准备的,工作本身是分阶段进行”。
“现在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具体日程表,也没有进一步的公开。”他进一步透露称,南方某城市曾多次组织专家调研,“专门成立有房产市场价值评估课题组,为征收房产税已经做了几年的准备工作”。
谈及鄂州试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胡洪曙对本报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两湖地区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就是此前物业税“空转”的地方落实。
资料显示,早在200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先后在北京、辽宁等10个省、区、市进行空转试点,但大多数地方试点工作均最终无疾而终。
上述知情人士还介绍,2008年,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确定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并被赋予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权,“改革创新”成为地方政府最热衷的关键词。
在此背景下,同年,国家税务总局最终选定湖北鄂州和湖南湘潭,全面进行物业税的“空转”试点工作,“鄂州地域较小,是块试验田,不会出什么问题”。
据悉,作为湖北“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一揽子计划,湖北已委托相关机构做过专项调研,“在2012年年初,这一课题研究工作已经结束,并形成了结题报告”。
对于暂停的传言是否是技术原因,一位参与湖北当地房产税调研工作的财税专家坦言,“技术没有什么问题,地税局和房管局的资料已经实现共享”,其认为国内征收房产税本身就很尴尬,“在土地出让时,开发商已缴纳过一次税,现在再提征收房产税,大多数人肯定会一时难以接受,但这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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