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公关:责任感缺失凸显浮夸
“我每每看到这样的情形,从心里会感到很悲哀,也很滑稽。”
在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丹林看来,国有企业在传播方面经常会陷入“过度公关”的误区。
而造成国企“过度公关”的心态各不相同,有的是希望借此发展成为一个事件营销;有的是基于一个比较真诚的动机;还有的则完全是在“作秀”。
李丹林认为,这一方面跟企业本身决策的水准、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关系。有些企业确实不知道应该如何有效、理性、恰当地利用公众关系,既让公众知道事实,又有能力解决危机事件。另一方面,“有的企业认为,只要说得越充分,效果就越好。这是一种幼稚的、不成熟的认识。”李丹林说。
的确,真诚的力量是任何公关技巧与手段都无法替代的。对企业而言,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诚恳的、切实地解决问题,进行真诚对话,良好的沟通才得以达成,这个过程也许会伴随着一时的利益受损而产生阵痛,但揪出病因却能使企业获得真正的发展。
“如果企业本身不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采取一些非常的手段,可能一时把自己的危机化解过去了,但是事实上,它的问题没有能够得到解决,它的质量没有能够得到一种提升。”在李丹林看来,“面对危机事件,光想靠漂亮的辞藻,来遮盖不当的动机,反而是一个弄巧成拙的事情。而且有的时候带来的严重的损失和后果,是无法弥补的。”
除了国企自身的问题以外,国有企业还应更深入地了解公关行业的整体背景,只有“知己知彼”,才能更有效地完成传播诉求。
“公关公司是以商业为目的的。不管是企业大量的正面曝光,还是在有负面消息时的压制,完全根据客户的需求推进。”李丹林认为,就整个公关行业而言,不规范的操作仍大量存在。某种程度上,“怎么做”受制于客户,更牵连到公关公司的业绩与利益,这也是变革行业现状的难处所在。
“对公众来说,应形成一种公司的监管,形成一种慢慢的、外部强制的力量。”无论是国企、公关公司,还是媒体、公众,李丹林教授都强调应将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社会责任感的树立和培养上,推动整个诚信社会的建设。
企业要与公众展开沟通,要推广宣传、树立影响,公关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有益组成。但也应注意过犹不及的惨痛教训,只有合理、规范化使用,才能真正做到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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