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王思远)据经济之声报道,皇明集团爆料“行业潜规则”,其中,皇明矛头直指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说商会会长等职务被“明码标价”、为了自身利益串通上下游相关企业、制定标准“绑架”行业规则等,这些引起广泛关注。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对此会如何回应?新能源等领域的民间商会是否对内部职务“公然叫卖”?
皇明集团品牌总监周春玲说,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会长等职务被“明码标价”,存在“收钱办事”的潜规则。
周春玲:花100万元可当会长,花50万元当副会长,这与买官鬻爵有什么不同?一些商会打着“商会”或某某会的幌子,“只收钱不管事”或“收谁的钱只办谁的事”,更有甚者充当起某些利益集团的“保护伞”。
记者就此致电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
曾少军:我只想说一句话,皇明不是我们的会员企业,我们对它的一些言论不预置评。
商会原本是企业间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在信息交流、业务合作和行业体发展上,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但“皇明爆料事件”折射出新能源、纺织、制造等密集型产业领域的现状和问题。这些领域中,动辄数千家大小企业,按照地域、行业等特征结成大小不同的商会。
这次皇明集团的爆料中,商会会长被“明码标价”引起广泛争议。中国能源网首席执行官韩小平说,信息真假姑且不论。但民间商会不同于行业协会,这一点需要明确。
韩小平:商会不同于行业协会,全世界都由会员直接出资为会员办事。多出钱的当会长。它本身没什么公权力,我们对这样的组织形式应有更多了解。
温州服装商会秘书长王新阜告诉记者,商会的资金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会员会费,所有会员和会长标准一样;当资金不够时,商会内部按照职务大小,拿数额不等的赞助费。但商会职务“明码标价”的情况,属个别现象。
王新阜:在商会创办初期,感觉到企业公信力、竞争能力等等会增加,老板想当会长,拿出更多的资金,这种状况是有的,但是经过这个民政部门这几年的规范,这种现象已经不在了。
虽然是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但商会壮大后,必然会掌握众多成员企业资源和信息,并和管理部门发生联系,这无疑会形成很多隐性“权力”。
这是否会形成皇明集团提到的,商会“绑架行业标准,为局部利益集团服务”?是否该让同一行业中扶植多家大商会通过竞争实现平衡?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说,关键问题还是要让会员单位有权利“用脚投票”。
林伯强:靠明码标价去选领导,商会今后在很多服务方面未必做的那么好,就不那么值钱了。有好几个协会有它的好处,大家可以竞争,可以提供不同的服务。坏处是形不成一股力量。这是双面的,多有多的问题,单个有单个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基本还是靠会员。
王新阜坦言,目前各级政府确实将一些功能实际下放给行业商会,个别商会也存在利用调研数据,参与制定标准等环节谋私利的情况,不过工商联针对各级商会还是有明确规范和纠错程序的。
王新阜:会长三年一届或五年一届,换届的时候,人选名单提交工商联,工商联要下去考核“具备不具备条件,企业有没有社会影响?”等等。个别商会会长届中就给罢免的,是有的。程序很完善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