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出席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时表示:房产税试点范围不应该再扩大。她指出,征收房产税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在扩大试点范围之前,须由全国人大正式制定房产税制度运作的细节。
而此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刚刚表态,下一步房产税不仅将扩大试点范围,而且要逐步建立按照评估价值征收的房地产税制度。关于征收房产税的问题,一直争议不断,该如何看待各方支持和反对的观点?对此,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发表了自己的解析。
马庆斌:现在对开通房产税的问题存在一些争论,关键是在为何要征收以及如何来征收,争论是因为大家看待房产税的角度不一样。大家普遍认可的是,征收房产税目的,是影响房价,降低人们进行投资、投机购房的需求。
但是,从美国、日本这些国家来看,房产税并不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房产税更多是一个财产税。为什么要征收?因为比如你买了一个房子,升值了,但这并不是因为你自身劳动的结果,而更多的是一个公共产品的升值过程。
另外,大家普遍认为房产税可以破解地方政府收入可持续性的问题,事实上中国经济近几年来“土地依赖症”相当严重,想来想去大家好像从房产税上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房产税争论比较大,支持声也比较多的原因。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您觉得难点在哪里?
马庆斌:一个是目标的问题,短期来看,房产税的确是可以抑制房价,但是实际上房产税必须服务于一个长期目标,不是简单的降房价,而是寻求一种更为持续的地方公共财政的来源。同时,通过房产税建立公共财政,提高地方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积极性。
第二是,如何在总体上不增加普通老百姓税收负担的基础上,实现公平、透明,进行税收结构调整。也就是说,围绕房子所有的税进行一个结构性的调整,而不是简单的总量变化过程。
此外,比如不同的区位、不同的户型、不同的配套价格,征收的标准也不一样,谁来评估,谁来避免这些所谓的寻租行为。
还有,就是征收对象的问题。咱们国家建国以来,住房问题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一个过程,住房产权属性的复杂超乎想象。如果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房屋产权登记系统,房产税的征收就不能完全实现所谓的公平性。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怎样的试点才能解决以上问题?
马庆斌:我想有两步可以走,一是短期来看,可以先易后难,逐步实现全面征收,可以考虑按照“多占者多付出”的原则,户型大、套数多的家庭可以多交税,这个过程要统筹考虑已经征收的土地税。也就是说,我们很多房子交了70年土地出让税了,在这个情况下,怎么按照他已经使用的年限,以及周边区域的房价,进行抵扣和减免房产税。
中长期来看,应该建立房产税和土地财政脱钩的问题。也就是说,你收了房产税,未必就能抑制地方政府继续搞土地财政的冲动。如何来逐步消除房产税和土地税之间这种两元结构,逐步从房产税和土地税收这种两元关系向房地产税这种一元化的这种制度过渡,这也是咱们需要努力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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