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36条细则出台小高潮 未来执行难破民资忧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2日 13:27  《法人》

  外界并不担心细则能否出台,而是担心如何执行

  文  本刊记者 吕斌

  7月底,针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下称“新36条细则”)制定出台及推动落实的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全部出齐。

  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连续两次发布“非公经济36条”,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尤其是进入垄断领域。被认为是民间资本获得大发展的重要政策。但实施数年来,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在酝酿2年之后,新36条的实施细则终于即将完善,但对于舆论而言,民间资本如何打破“玻璃门”,进入到铁板一块、由“长子们”把控的垄断领域,还是个未知数。

  此外,细则是在行政命令的要求下,在限定日期之前密集出台,外界普遍认为,细则在未来执行方面,仍难以乐观。

  细则出台小高潮

  尽管显得有些匆忙,截至6月30日大限之前,各部委还是先后发布22了个实施细则,基本赶在限定期限之前交了“答卷”。

  这些部委包括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央行、银监会、财政部等,涉及银行、物流、铁路、医疗、能源等多个领域,基本实现了国务院制定的预期目标。不过这已经距离“新36条”出台,间隔了2年之久。

  在此之前,由于缺乏实施细则,民间资本进入一些行业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成为外界诟病之一。虽然民间对于这些细则的可行性仍然存疑,但总是个好的开始。

  “可以说民资细则是在国务院的‘大限’下密集被动而出,因此细则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细则不细,缺乏可操作性。”盈科律师事务所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事部主任王俊林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称,虽然细则存在诸多问题,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之下,有其积极性。

  王俊林认为,细则虽不具体,但均列明了民资可进入的领域及范围,而像工信部等部门的细则已经比较具体,也很有“诚意”。

  “虽然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毕竟是又往前迈出了一步,完善与成熟只是一个时间过程。”王俊林告诉《法人》记者。这进一步表明了中央的态度,为民资进入垄断行业鸣锣开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王俊林说,新旧“36条”已出台数年,但相关细则一直未能推出,原因就在于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使得相关部委获得了一定的垄断地位,在垄断经济之下很难产生所谓的“慈善”。

  在探讨积极意义的同时,民间对于细则可行性、诚意等方面也提出了质疑。关注铁路、能源、市政等领域的一些民间资本认为,目前还看不到进入这些领域的前景,或者至少必须在依附国资的前提下才有进入可能。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教授表示,近年来,以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为代表的一些垄断领域,民间资本越做越小,不增反降。

  “政府对这个现状也是很着急的。所以细则集中出台也有这个背景。”林伯强告诉《法人》记者,他并不认为细则的出台是仓促的,相反是思考很久的结果,最根本的问题是大环境的问题。

  “中国政府对民营资本并不缺乏诚意,但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对改变大环境无能为力。”林伯强称。

  难破民资忧虑

  毫无疑问,民资进入垄断领域,要与现有既得利益者“分羹”,很难想象这些既得利益者会轻易放下嘴中的美食。

  “有些部委虽然‘放血’,但对于民资来说就像摆在面前的山珍美味,在‘主宾’未言时只能口含馋涎挨饿。”王俊林律师认为,在当前,民间资本大量闲置,已经不能有效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功能,且已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务院不得不通过此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之前,铁路、石油等领域曾局部对民资松绑,地方甚至出现了“民营铁路”、“民营火车站”、“民营油田”等颇为引人注目的民营项目。但时至今日,这些曾经的典型“案例”,能正常维系者凤毛麟角。

  在林伯强教授看来,对民资进入垄断行业,不需要将其考虑的多么复杂,民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挣钱。

  “民资之所以不敢进入,主要还是对自己投资收益确定性的考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挣钱,为什么去呢?”林伯强教授表示,不解决大环境的问题,政策怎么出台都无关紧要,都不足以吸引民资进入。

  王俊林律师也认为,目前颁布细则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因为细则缺乏操作性,民资在进入垄断行业中必然要考虑“进与退”的问题,尤其是“退”,如果“退”不出去,谁也不愿意“进”。

  既然民资进入的唯一标准是能否赚钱,那么就必然涉及定价问题。而在垄断行业,有多个领域执行政府定价,市场价格机制未能起到作用。在定价权及资源配置等核心问题上,民资没有话语权。

  “就像一艘小船驶入大海一样,如果你连舵都不能掌控,这艘船驶向何处将不得而知。”王俊林称。

  林伯强教授以能源领域为例介绍说,民资进入能源领域首先遇到的就是定价问题,国内电价、油价均为政府定价,而民资则更倾向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其次,如何解决公平竞争的问题,由于国资和民资在特定领域的实力悬殊,民企期待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第三,产权问题也是民资最关心的问题,民企投资之后,产权会不会得到保证?此前出现的山西小煤矿等事件,已经令民资颇感担忧。

  财经评论员温克坚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即称,在一个多年计划体制养成的体系下,没有锐利的改革意愿,没有冲击力的政策变化,民营资本根本无法奢望改变垄断领域的生态。

  何时打破“玻璃门”

  在很多专家看来,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不仅没有扩大,反而在缩小。近年来发生的山西煤矿、陕北石油国有化等事件,曾引发轩然大波。

  今年6月份,黑龙江省有关文件被曝出要求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时,需提前向气象部门申请,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于国有。这是最新一起有关“国进民退”质疑的事件。

  在出台细则的部委中,铁路等备受诟病的垄断领域也位列其中。铁道部推出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而铁路一直被认为是民资难入的最典型领域之一。

  王俊林对此认为,中国铁路具有自然垄断和行业垄断的优势地位,虽然我国已经迈入市场经济时代,但中国铁路仍然沉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温床上,一方面牢牢控制住铁路基础设施等自然资源,一方面牢牢掌控行业统一管理权。

  “这种状况对其他运输方式充分参与全国客货运输市场的竞争是不公平的,并导致运输力量不足、运输质量低下和铁路运价不合理等弊端。”王俊林认为,中国铁路的上述现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中国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合理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已经势在必行。

  遭遇“玻璃门”、“弹簧门”是民资对进入垄断领域时所遭遇问题的形象比喻。对于新36条细则来说,能否打破这些屏蔽了民资进入通道的“门”,是其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

  王俊林表示,民资破冰首先在于政企分离,让一些部委真正承担起政府应负起的责任,除去企业特性;其次,应将自然垄断资源(基础设施)从一些行业中分离,放宽对企业的政府监管,让企业逐步充分的参与市场竞争;此外,坚持政府对某些特定领域的控制权不应改变,特定领域不实行私有化与民资准入政策并不冲突,但应当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建立和维护一个充满竞争和活力的市场。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我国专项清理1年停收费高速路屈指可数
  • 体育奥运-国羽女双被取消资格 李永波道歉
  • 娱乐《中国好声音》幕后:导师座椅造价80万
  • 财经合肥市地税局:农民工10月起需缴个税
  • 科技微软宣布Win8开发完成:发布RTM版本
  • 博客女双消极比赛符合规则 要喝彩还是嘘声
  • 读书古代五大精锐军队:唯"岳家背嵬军"不败
  • 教育海归造假根在高校为争一流造人才泡沫
  • 育儿半岁内婴儿纯母乳喂养仅30% 微博关注
  • 健康普洱茶能减肥吗 购物小票含双酚A致癌?
  • 女性防晒服被指炒作 时尚圈高薪CEO榜揭晓
  • 尚品寻找最性感的天然泳池 迪拜海底五星酒店
  • 星座12星座凤凰男 测试拼爹时代你拼啥
  • 收藏摔坏玉观音被索赔12万 蒋经国收藏春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