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研所专家近日提出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引发公众的热烈讨论。是真的不可行,还是可为而不为?在香港,会根据家庭情况设置多档免税额,美国的低收入家庭甚至可以通过申报税收来获得一笔收入,即“负纳税”。对此,专家表示,我国要实现按家庭计征个税,首先要建立申报制度,然后各地需要联网并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初始投入较大。由于个税占财政收入比重仅7%,是否值得为其投入这样大的成本来改革,要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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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引热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发文表示,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他认为,从现实条件来看,按照家庭征收未必是最优选择。从13亿人口的巨型国家这个整体来观察,需要权衡的问题将成几十倍增加,无法实施一个超出自身驾驭能力的复杂税制。在我国法治环境不佳的情况下,税收腐败无法避免,吃亏的最终是普遍老百姓。
刘尚希建议以单一税来取代累计税,“世界上已经有27个国家(地区)实行单一税,个税变得进一步简单、透明和实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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