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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细则本周收官 民间资本仍谨慎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8日 08:03  中国新闻网微博
资料图。 资料图。

  中新网6月28日电 (财经频道 黄楠)按照国务院要求,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将在本周全部制定完成。中新网财经频道经梳理后发现,截至目前,已有十余部委出台实施细则,而备受关注的电信、教育领域尚无细则出台。从已发布的情况看,本轮实施细则不乏亮点,但民间资本对此仍保持谨慎应对的态度。

  电信教育领域细则未出台

  本周六即是国务院要求各部委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的大限,截至目前,已有铁道部、住建部、银监会、能源局、卫生部等十余部委出台鼓励民资进入的实施细则,涵盖铁路、市政、金融、能源、医疗等多个领域。

  中新网财经频道整理发现,对比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说法,电信、教育领域尚无细则出台。作为民资准入的重点领域,这几个未出台准入细则的行业也备受关注。

  业内分析认为,由于教育、电信等行业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甚至部分涉及国家命脉,因此细则的出台显得尤为慎重。以电信行业为例,民企一直在电信行业边缘徘徊,很多民企都只能集中于二级运营市场即电信增值业务领域,如IP长途、电子邮件、多方通话等业务。

  据《新京报》6月7日报道,有部委官员表示,很多领域的实施细则非一个主管部门可以解决,项目审核工作仍在发改委,很多实施细则还需发改委协调。

  此外,报道还指出,尽管“两会”前夕有45个部门参加了“动员会”,但发改委尚未披露最终出台实施细则的数量。一位部委负责新36条制定的官员表示,可能并非每个部门都出细则,有些部门只是辅助工作。

  本轮实施细则不乏亮点

  进入5月,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等多部委连续出台民资进入各领域的细则。此后,国税总局发出通知,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六大类33项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国家统计局也从5月开始按月发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以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

  有分析认为,落实“新36条”的配套实施细则密集出台,有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说明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通过产业政策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经济参考报》6月13日报道称,种种迹象表明,政府推动型投资向民间自主投资的转变将进一步加快,民资正在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在众多实施细则中,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被认为是提振市场信心的重大利好消息。据《经济参考报》5月28日报道,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很高兴看到银监会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民资进入银行业。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打破“玻璃门”方面开了好头,让民间资本不仅看得见也摸得着,至少往这个方向迈进了一步。比如,村镇银行的设立,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从20%降为15%。这不仅让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中占有更大的主动权,也使得民间资本在寻找合作的发起银行时更加容易。

  与之前的“非公新36条”相比,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也不乏亮点。以物流行业为例,此前的“非公新36条”仅表示将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加快物流业管理体制改革。但国家发改委以及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则详细规定,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等领域,民企进入物流行业时在车辆通行、土地政策等方面可以获得重点扶持。

  民间资本谨慎应对

  反观民间资本,对一些领域的实施细则仍然保持了很大的警惕。部分人士认为,细则不细,回避了很多重要话题和关键环节,缺乏实质的内容。

  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细则为例,仅仅是对之前已有政策的汇编,完全没有新细则出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等部门虽然也出台了细则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但对所放开领域却并没有深入,比如备受业界期待的民资进入电网领域就没有在此次电监会出台的细则中公布。

  据《中华工商时报》6月25日报道,目前的一些实施细则与民间资本拥有者的预期确实是相去甚远。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叠加上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经济仍在艰难地寻底的大背景,以及“现金为王”的避险心理,必然掣肘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和冲动。

  报道指出,在铁路领域,5月18日,铁道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不过,《意见》中并没有阐述民间资本具体如何介入、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等关键问题。更何况,铁路领域改革推行落后于公众预期,加上之前该领域民间资本没有多少成功案例可循。民间资本持有人不敢轻易地将巨量资金砸进去,就不难让人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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