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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航陨落给中国航空业的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2日 14:48  新华网
1月19日,一架日本航空公司的飞机(后)在日本东京羽田机场滑行。新华社/美联

  新华网上海1月22日电(贾远琨、李烁)日本航空公司,这个昔日亚洲最大的航空公司,于当地时间19日17时向东京地方法庭提交了破产保护申请,该公司在重组的同时将维持日常经营。

  “内忧外患”导致日航沦落到申请破产保护的境地,面对同样遭受金融危机冲击、激烈的行业竞争、经营成本不断提高等困局,中国民航业除了抓住市场机遇之外,更应当从日航“陨落”这面“镜子”中,照出自身的欠缺和不足。毕竟,在市场经济的强大作用力下,没有自身积极的变革与完善,任何外界的援助都难以扭转困局。

  内外交困 日航未能摆脱破产“囚牢”

  一家资产仅相当于一架波音787客机的航空公司很难让人联想起它昔日的辉煌。成立于1951年8月的日航历史悠久,是排名全球第三的航空公司。然而,其精心构建的通往全球各地的航线网络“大厦”,在金融危机爆发1年多之后轰然倒塌。

  日航航线网络广阔,延伸至亚洲、欧洲、北美洲以及巴西、澳大利亚等,但广阔的航线网络却没有使日航继续保持全球领先的地位。

  2009年11月,日航国内航线乘客流失量增大,同比降幅达12%,为314.682万人次;国际航线的乘客同比减少5.8%,只有85.4785万人次,连续两个月同比大幅下滑。如果说,旅客量的流失是全球航空公司因遭遇金融危机而共同面临的问题,那么日航内部存在的管理和经营问题则使日航承受了更大的经营压力。

  内部经营管理不善是日航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纪80年代,日本资产和股票泡沫破裂时,在外国度假地、酒店业的风险投资给日航带来了难以弥补的创伤。有媒体指出,日航新开辟的许多盈利能力较差的新航线也成为日航的沉重负担。

  高铁的大量开行,让航空公司在“短途经济”的市场拉力赛中“折翅”成为一种必然。日本高速铁路“新干线”的商业化密集运营,成为日航除了同行业之外的另一竞争威胁。

  此外,航油套期保值在2008年油价大幅下滑之时,也使日航蒙受了巨大损失。

  尽管在过去10年,日航接受了一次又一次来自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救援”,但最终日航仍然没有逃出破产保护的结局。

  沾沾自喜还是充满忧虑?

  2009年,中国航空业经历了行业巨亏、惨烈竞争和并购风波,在艰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年后,终于摆脱亏损,实现利润总额122亿元人民币,同比扭亏增盈达382亿元人民币。

  根据国际航协发布的消息,2009年全球航空业整体亏损11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航空业在全球航空业中是一枝独秀,成为全球航空业寒冬中少有的亮丽风景。

  在日航遭遇破产危机之时,国内航空业有关人士即指出,日航如果破产是中国航空业的机会。比如,中国航空公司可以抢占中国往返日本的航班市场份额,以拓展自身的航线网络资源。

  然而,面对“老牌”航空公司的倒下和目前已呈现“回转”的经营业绩,中国航空业应当沾沾自喜吗?

  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是,近年来,国内航空公司也面临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压力。根据2008年中国三大航空公司的年报,国内航空业三巨头共计亏损近300亿元人民币。

  尽管经过2009年的努力实现盈利,但是应当看到,日航所面临的金融危机的冲击、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高速铁路带来的巨大挑战都是中国航空公司同样面对的。

  此外,起步较晚的中国航空公司在未发展成熟之时,就遇到了外籍航空公司的强势竞争,随着国内竞争国际化趋势愈演愈烈,中国航空公司所经受的考验将有增无减。

  而国内一些航空公司还在“铺摊子”“抢地盘”,将触角伸向机场、酒店、造船等行业,且不说这样的“综合体”是否能够做成各个行业的精英,其主营行业的盈利能力怎样都令人怀疑。

  通过日航这面“镜子”,中国航空业除了把握市场机遇之外,更应该看到这面“镜子”照出了自己的哪些“伤疤”?

  专家建议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日航计划3年内完成重整,包括把现有的110家子公司减少至57家,集团员工削减三成,大约15700人。或许若干年后,人们又可以看到一个重整旗鼓的日航。

  从日航的案例可以看出,在市场的强大作用力下,一味地注资不能改变企业破产的命运,而真正摆脱困境需要企业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积极应对来自于国内和国际的风云变幻。

  专家提出,完善行业的退出机制,试行破产保护以激励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说:“破产保护是一种救济手段,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保护债权人利益,还能维护债务人利益,并为其创造东山再起的机会;它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够起到一定程度的约束作用,而且也能协调社会公共利益。”

  国际上,有不少公司通过破产救济“死灰复燃”,张起淮说,在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今,在没有企业自身变革、完善的情况下,任何“兜底”的方式都不能使企业获得重生。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不仅能够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还能够帮助企业彻底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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