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02日12:58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法问】工作室 王茜

  濒临退市悬崖的\*ST海润近日上演了一幕“逼宫大戏”。

  一份审计报告曝光该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独董直指董事长对此负有直接主要责任。上任仅一年多的*ST海润董事长孟广宝因而遭罢免。

  但风波过后,如此重大的内控缺陷向谁追责未有答案。

  一位资深维权律师对新浪财经【法问】表示,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此事。如果责任方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上市公司及股东有权提起诉讼索赔。此外,据【法问】向资深股权投资律师了解,中小股东也可提案要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客观核查,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维权。

  审计报告“出事”独董发难 董事长被罢免

  在解除孟广宝董事职务的议案中,*ST海润独董徐小平指其有“两宗罪”:

  孟广宝关联企业与*ST海润存在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等事项,且绕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而实施;孟广宝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勤勉义务。

  今年4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ST海润2016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该事务所指出的6条内控重大缺陷中,多条涉及孟广宝关联企业与*ST海润的交易。

  据这份审计报告,*ST海润曾为孟广宝控制的华君控股旗下公司上海保华万隆置业有限公司的16亿元借贷提供担保,这笔担保业务“未经过职能部门申请和管理层审核,直接通过董事会的审批。此项内控缺陷。”

  同时,与*ST海润董事长孟广宝有关联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与*ST海润之间有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ST海润未将这些公司识别为关联方,与这些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润光伏预付给以上关联方供应商的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3.85亿元。上述事务所认为此项内控缺陷,“属于违反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此外,审计报告还指出了1.53亿元股权转让款未经董事会批准,在没有合同情况下就向关联方支付采购预付款,重大交易未及时公告等内控问题。

  该审计报告发布后,海润光伏被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摘帽”后一年再次“戴帽”。此时,距离孟广宝出任*ST海润董事长仅仅过去一年。

  在独董徐小平看来,对于关联交易绕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不受正常的管理体系控制的问题,孟广宝作为公司董事长负有直接主要责任;同时,孟广宝长期未深入到公司主营业务基本面及日常经营管理,违反勤勉义务。

  今年7月,遭董事会决议解除董事长和总裁职务后,孟广宝申请辞去在*ST海润一切职务。然而,对于前述“罪状”,孟广宝并不认同。

  在对交易所问询的回复中,孟广宝声称其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向其本人控制的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况,针对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审议、披露程序。针对前述16亿元担保,“海润光伏继续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基本不存在代偿债务的风险”。

  他同时指出,华君电力(孟广宝实控企业)派驻的管理团队在*ST海润遇到种种障碍,无法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已经逐步退出。

  内控重大缺陷究竟向谁追责?投资者如何维权?

  “逼宫戏”暂告一段落,但风波过后,*ST海润股价依旧萎靡不振,深陷“一元股”的黑洞。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双方对峙下,前述审计报告指出的内控缺陷究竟应该向谁追责,仍未有明确答案。

  独董徐小平认为,对于大额关联交易事项绕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而实施,孟负有直接主要责任。如果经核查,孟确实负有责任,他将可能违反《公司法》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相关规定。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对【法问】指出,如果独董徐小平的指控属实,海润光伏公司可以要求孟广宝违反《公司法》规定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另外,如孟广宝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海润光伏可以要求其赔偿。

  他指出,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相关方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国华律师认为,监管机构可以介入此事,“查清楚事实真相,给广大投资者一个交代”。但同时,他也指出,很多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连续跌停,因此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较为慎重。

  他同时指出,“如孟广宝因虚假陈述被监管部门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海润光伏曾在2015年因虚假陈述受罚,近九百名股民随后对其提起诉讼索赔,诉讼金额共计1.71亿元。除部分案件和解以外,股民在该案一审、二审中均获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FDI 律师团成员窦婉云律师对【法问】指出,“如果确实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且依公司章程本应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而未经的,不仅关联人孟广宝作为公司董事长要负直接主要责任,所有已知或应知此类关联交易存在、却未依职权披露并阻止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有可能或多或少负上法律责任。”

  “至于孟有多大责任,取决于相关事实审查的结果:审议/披露关联交易及审核其交易合理公允性,是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应尽的义务。但,是否依法披露、审议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公允,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前者是程序是否违法问题,后者则可能涉及实质性损害股东利益、甚至涉及职务侵占刑事犯罪的问题。”

  针对投资者维权问题,窦婉云律师建议中小股东应提案要求公司先依据章程和内部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相关管理规则等,暂停中止关联交易履行并进行关联交易客观核查,还可请求监事聘请第三方进行相关核查,并要求公司依程序进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在相关事实较为明晰的情况下,投资者再行决定是否进行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甚至刑事控告为妥。”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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