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决定不批捕三星“太子”

1月19日,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中)从首尔一家拘留所离开。 新华社/图1月19日,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中)从首尔一家拘留所离开。 新华社/图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9日凌晨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签发逮捕令。

  法院方面经过近15个小时审议后,当天决定驳回特别检察组针对李在镕提出的批捕请求。法院方面认为,由于证据不足以及核心事项尚有争论,现阶段批捕李在镕的理由不成立,批捕不必要也不妥当。

  负责调查“亲信干政”事件的特检组16日向法院申请对李在镕的逮捕令,指称李在镕涉嫌行贿、挪用公款以及作伪证。李在镕18日接受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讯,后在检方陪同下前往首尔一家拘留所,等待法院就是否批捕做出决定。

  据韩国媒体报道,特检组申请批捕李在镕引发韩国商界忧虑。一名商界人士称,由于韩国多家大企业被牵扯入“亲信干政”事件调查,商界担心李在镕被申请批捕“只是一个开始”,特检组将把调查触角逐一伸向涉案企业,继而对韩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声誉造成影响。

  据报道,特检组指称李在镕向“亲信干政”事件核心人物崔顺实行贿430亿韩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并怀疑三星在李在镕指示下向崔顺实提供资金支持,以换取政府对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两家公司合并的支持。李在镕方面称,三星为崔顺实提供资金是受到总统朴槿惠施压的“不得已选择”,三星没有从中获利。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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