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孔琳)日前有报道称《TCL[微博]一副总行贿30万获8000万财政扶持金》,并提及TCL集团去年获得政府补助22亿作为超净利润。近日,TCL集团发布说明函表示,公司并没有参与行贿的动机和行为,报道中提及的员工已经于2012年离职。
TCL集团表示,对报道援引的法院判决中所述的“公司个别人员私下交易的情况”并不知情,公司并没有参与行贿的动机和行为。报道中涉及的公司前员工贺某于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期间曾任TCL光电总经理,该员工已于2012年6月因个人原因离职。
检察机关曾于2013年4月到TCL光电科技取证,TCL集团及相关公司给予了全力配合,提供了包括合同、付款凭证、邮件往来等相关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后续没有提出进一步调查要求。
另外,关于2013年TCL集团把获得的政府补贴计入公司利润的报道,既不客观也不准确。2013年TCL集团获得的各种政府补贴收入中,属于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相关的补贴金额8.6亿,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惠民工程节能补贴、废弃家电拆解补贴等项目,均为国家行业政策性的资金返还,按规定这部分金额已在产品售价中返还消费者或补偿企业的经营成本损失(如家电拆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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