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富豪刘汉发家路:操纵股市敛财 自建地下武装

2014年03月04日 17:51  国际金融报 微博
资料图片(图片来源:国际金融报) 资料图片(图片来源:国际金融报)

  双面刘汉的“黑金帝国”

  多年来,刘汉和他的汉龙集团强势插手、垄断多个行业的经营权。

  经济实力加速扩张的背后是更多的黑幕。大量证据显示,刘汉安排孙某、刘小平(刘汉之姐)等人通过放高利贷、操纵股市、违规并购,从高利润的房地产、矿产、电力、证券等领域敛财数以亿计——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以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凯达实业、四川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为贷款融资平台,骗取贷款46亿元;入股境外赌博公司,组织邀约境内居民前往澳门参赌,以“洗码”方式非法获利2.3亿港元。

  “刘汉从来都是赢家,刘汉从不失手。”在对外媒说出这番话时,当年身穿黑色貂皮大衣、开着红色法拉利豪车的刘汉或许不会想到,一直在媒体面前低调的他,会在几年后的今天成为见诸报端的高光人物;更不会想到,他因涉嫌种种犯罪行为,成为了阶下囚。

  2月20日,销声匿迹近一年的四川汉龙集团(下称“汉龙”)原董事长、A股上市公司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路集团”)原董事长刘汉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当天,官方媒体发布消息称,“刘汉、刘维(刘汉胞弟)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官方对“刘汉、刘维案”的定性是: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曾化名“刘勇”)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上述公诉与福布斯杂志描述的“潜在水底的隐形富豪”、胡润榜单中2009年和2011年“四川首善”的名号,形成了鲜明反差。“虽然没见过他,但很多人都知道,刘汉是个很有能量的人物。”2月25日,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的询问,成都一位当地人士介绍,刘汉在成都、什邡、绵阳等地,“均有自己的公司”。

  实际上,在2012年,《国际金融报》记者曾与汉龙集团旗下汉龙非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汉龙矿业”)有过接触。当时,这家公司留给记者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汉龙矿业的目标是成为继必和必拓、力拓和淡水河谷之后,全球第四大铁矿石供应商”。

  事与愿违,汉龙矿业因种种原因,最终没有完成对澳大利亚一家资源公司的收购,“全球第四大铁矿石供应商”的目标也沦为了笑柄。更让人唏嘘的是,在未来“走出去”的企业列表中,或再难出现汉龙的身影了。

  除了矿业之外,刘汉的商业帝国到底还涉及哪些领域?这些资产又何去何从?从刘汉资产积累的过程中,又有什么需要反思和借鉴?

  涉黑内幕

  业界流传较广的一种说法是,上世纪80年代初,刘汉在四川省的广汉市以建材和成品油贸易起家,后经绿豆、钢材等地下期货的炒买炒卖,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1997年3月,他创建了汉龙集团,开始筹建自己的金钱帝国;2002年12月,他又收购了金路集团。稍早前,宏达股份完成IPO(首次公开募股),刘汉也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真正为国人所熟知,是源于汉龙集团捐资修建的一间名叫“刘汉希望小学”的学校。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该学校屹立不倒,被誉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

  然而,上述形象只是刘汉红黑交织的“双面人生”的其中一面。他的另一个“黑”面是——检方2月20日的指控显示,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检方指控称,“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多个罪证,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每一项都不是轻罪。”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比如,官方披露的前两个罪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如果证据属实且情节严重,最高甚至可判极刑,这还不算其他的一些罪名。”

  事实上,早在刘汉兄弟起家的1993年,他们本就有摆脱不了的“原罪”。据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1993年底,刘汉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一笔贷款,与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做生意,完成了原始积累。

  媒体披露的起诉书显示,1993年2月,广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经济案件,查封了刘汉的一批建材,“刘汉组织人员用车辆封堵法院大门,撕毁法院封条,将被查封的建材转移藏匿”。

  央视新闻频道近日则报道称,1997年,刘汉和绵阳市政府签订了在小岛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合同,并成立了小岛公司。央视称,在开发小岛的过程中,公司与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不断,当地村民们因为拆迁补偿不到位的问题跟刘汉和他的公司产生矛盾时,刘汉开始使用暴力手段镇压欺负当地老百姓。

  据公开的部分起诉书细节,刘汉指使手下成立了一支打手队伍,购买了一批枪支、弹药,建成了一支“地下武装”队伍,“在拆迁过程中,小岛村民熊伟与刘汉的人发生冲突,刘汉指使人捅死熊伟。当地居民无人再敢抗议”。

  英国《金融时报》还透露,“刘汉通过放高利贷和操纵股市敛钱,并帮助中国内地公民前往澳门赌博,这是资金偷偷转移出国的常见渠道。”

  矿业野心

  完成原始积累的刘汉,从1997年以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平台,开始了在产业界的大规模布局。公开资料显示,汉龙集团总资产超百亿元,涉及能源电力、化工产业、生物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地产开发、矿业开发等多个领域,且开创了四川省民营企业涉足国家大中型水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四川省民营企业以BOT(建设-经营-转让)形式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先河。

  “就近年来的情况看,汉龙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在海外资产上的收购,主要涉及矿业领域。”上述成都当地人士对记者表示,“此举让刘汉和汉龙进一步打响了名气。”

  比如,2010年11月,《四川日报》就报道称,汉龙集团与澳大利亚铀矿开发商Marenica能源有限公司就纳米比亚铀矿项目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收购其12%股权,成为Marenica单一第一大股东,由此,“汉龙集团也成为了第一家进入到国际铀矿市场的中国民营企业”。

  2013年1月,在刘汉“消失前”两个月,财经网就称,中国企业家刘汉“成为了美国尤里卡13亿美元钼矿项目的主要出资人”。“尤里卡北部的希望山毗邻内华达中部的驿马快信线路,拥有世界最大的未开发银白色金属钼矿。”财经网称,美国土地管理局2012年12月批准了这处矿产的运营,该机构批准的项目将让刘汉成为全球钼贸易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事实上,汉龙从未掩饰自己在矿业领域的野心。比如,在铁矿石市场,汉龙曾喊出的口号就是成为继公认的全球三大铁矿石供应商后的,第四大铁矿石供应商。当时,刘汉的底气在于对一家澳大利亚上市资源公司的收购。

  “早在2011年3月18日,汉龙旗下的汉龙矿业就收购了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桑德斯资源有限公司(Sundance)的股份,以18.6%的股份成为了Sundance的单一大股东,并在同年7月15日,发起全资要约收购,当时的每股收购价为0.5澳元/股。”一年多以前,在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的一份新闻稿中,汉龙对收购作出较为详细的介绍,“2012年8月27日,董事会已接受了汉龙矿业的修改过的计划收购协议的提案,即以0.45澳元/股的价格100%收购该公司。此次收购价格的调整,使汉龙收购价格最终锁定在每股0.45澳元,从而节约了约20亿元。”

  不过,在与桑德斯资源度过了两年的“蜜月期”后,这项收购却最终流产,原因是汉龙集团没有能在最后期限之前为这项交易融资,这让桑德斯不得不终止了与汉龙集团的收购交易。

  收购夭折前,桑德斯已经表示,2013年3月21日,该公司“无法联系上刘汉”,这加剧了汉龙集团获得资金的难度。紧接着,去年3月22日,新华社披露,“从警方获悉,潜逃多年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杀人犯罪嫌疑人刘勇于近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兄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上市公司震动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有消息称,五矿集团控股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有色”)及其下属企业,卷入与汉龙、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消息称,汉龙集团与五矿有色的接触源于2006年年底,并在2007年4月,汉龙集团、五矿有色、宏达集团三方达成协议,“其中,汉龙集团以其子公司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做质押,向五矿有色融资6亿元。同时,为了增加五矿有色的业绩,宏达集团与五矿有色完成每个月约5000吨锌锭的交易”。

  报道还称,“汉龙集团,包括旗下多家公司,向五矿有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1万余份;五矿有色向宏达集团,包括旗下子公司,开出1000余份增值税发票;宏达集团向汉龙集团开出增值税发票9000余份。”

  所谓虚开增值税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这则消息,《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次致电五矿和汉龙媒体联系人,但截至发稿,始终未有回音,汉龙集团的官方网页也早已无法打开。

  事实上,受牵连的不止是五矿有色,另一家上市公司金路集团一度因“刘汉是该公司原董事长”受到投资者关注。数据显示,刘汉控制的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金路集团流通A股共计1256万多股,属于第三大股东,比例为2.06%。但去年8月,金路集团公告称,“刘汉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近日,该公司再次对外回应:公司董事长人选在去年已经完成更换,刘汉被公诉跟该公司没有关系,“他现在的身份就是我们的股东”。

  根据金路集团的业绩预告,该公司2013年的净利润下滑至-1.5亿元至-1.8亿元,同比去年1599.43万元的业绩,出现了超大幅度下滑。

  警示深远

  由于汉龙集团庞大的资产,现在业界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号称400亿元的“金钱帝国”到底该如何处置。

  “现在一切都难说,还要看检方的后续判断。”吴俊锋认为,比较复杂的一个现象是,在很多罪名中,有的可以以公司名义犯案,有的以个人名义犯案,“因此,400亿元资产到底有多少需要官方来处理或处置,要看具体的涉案情况和证据。同时,在海外矿业资产这一块,不排除收归国家所有的情况,前提是汉龙注销,且无承担责任的法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贵生则对媒体说,“如果汉龙集团的资产继承和管理安排短期内没有结果,就会让人担心是否会牵扯到政府官员。若跟贪腐有关系,那么,汉龙集团的资产很可能会出问题,未来将面临合法性危机。”

  也有媒体称,“随着刘汉案情的持续发酵,其旗下资产的归属将面临很大变数。”

  就目前的情况看,据媒体报道,“在办案过程中除了查获各类枪支外,检察院在公开材料中称,已经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

  除了资产处置,包括官方在内,都提到了该案件的反思或警示意义。四川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直言,“刘汉案件的暴露,反映出以前我们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治建警、教育监管有缺失,二是依法办案、勇于担当差距大,三是从严治警、矫正逗硬(“逗硬”是四川方言,意为动真格不到位),四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问题多。”

  对此,侍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围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强化制度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害群之马。

  “实际上,更该反思的是,谁这么多年给刘汉提供了‘保护伞’?进而,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又该用怎样的角色来看待企业的发展?”有观察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一旦政府对市场进行了过度介入,就会让市场愈发觉得现有制度的约束比较大。企业家为了获得利益,出现对政府官员受贿的情况。”

  “体制性问题源于权本位的思想。”竹立家说,在中国,政府对资源进行分配。企业对官员就好像进贡一样,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权力失去监督。最终,造成了很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不拉关系就拉不到工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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