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引民资进销售业务

2014年02月20日 08:42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北京2月20日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19日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公告显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行使下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方案,并组织实施该参股方案;签署交易文件及相关其他文件,并办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披露等程序。公司将依照上市地的法律法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审批和披露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决定》指出,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石化相关人士表示,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重大举措。

  资料显示,中国石化成品油销售业务在中国石化主营业务中,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该业务板块拥有完善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按照加油站数量计,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成品油供应商。

  截至2013年底,中国石化销售业务板块拥有自营加油(气)站30,532座,成品油管线超过1万公里,储存设施的总库容约1500万立方米。2013年境内成品油经营量持续增长至1.65亿吨、同比增长3.8%,零售量1.14亿吨。中国石化股份公司2012年度报告显示,成品油营销及分销板块当年实现经营收益427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有利于在公司内部进一步构建由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有利于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加快中国石化专业化发展步伐,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

  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目前的这种开放仅是给予了民间资本投资的机会,但无关战略格局,民间资本利益如何保证也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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