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原总经理陈波受贿701.5万被判15年

2014年02月18日 09:19  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财经北京2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在担任海南高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被告人陈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01.5万元,海南一中院昨天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波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被告人陈波退出的701.5万元账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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