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请孙杨代言被指违反广告法或被处罚

2013年11月07日 10: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7日电 近日,奥运会游泳冠军孙杨“无证驾驶”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因为此前其在北京现代新胜达SUV广告中出现了亲自驾车的镜头,北京现代也因此受到牵连。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因为孙杨没有驾照,因此北京现代广告中的画面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北京现代回应:孙杨已经不再是代言人

  针对媒体及大众的质疑,北京现代通过新浪汽车发布声明称:北京现代与孙杨的代言合同今年9月已到期,孙杨已不再是全新胜达的形象代言人;产品广告中所出现的一切孙杨驾车镜头,在拍摄时为确保安全均采用静态拍摄的方式,在广告拍摄过程中,孙杨本人并未实际驾驶车辆;北京现代与孙杨的合作为“产品形象代言”,而非“驾驶者代言”,北京现代从未对孙杨是否拥有北京现代产品、是否驾驶北京现代产品等方面进行宣传;孙杨所拍摄产品广告当中所宣传的全新胜达产品特点,均符合国家的标准,不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对于选择孙杨作为“产品形象代言”,北京现代表示,主要是基于其奥运冠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代表的奥运精神面貌与全新胜达的产品气质非常相似。

  另据央视和新华社消息,6日上午,中国游泳管理中心和中国游泳队通报了对孙杨的处分决定,具体包括:暂不代表国家队参加比赛,暂不参加国家队集训、不代表国家队参加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

  法律专家:北京现代和孙杨或被处罚

  有报道称,2012年12月23日在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的北京现代全新胜达SUV上市发布会上,大屏幕上放映出由孙杨代言全新胜达SUV的广告。在将孙杨的速度和力量与新车性能做类比的广告最后,出现了孙杨亲自驾车的镜头。而据媒体报道,孙杨在回答主持人提问车技如何时,自称“会开车,但是没本”。

  虽然北京现代的官方说法否认孙杨拍摄了虚假广告,不过,孙杨很有可能被追加罚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在作客央视节目中表示,广告法规定,广告要真实合法,内容要真实,但孙杨作为驾驶者却没有驾照,所以北京现代广告中的画面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如果发布虚假广告,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处罚,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包括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

  同时,他还表示,代言不是演戏,代言必须要对商品和服务要有所了解,不要自己不了解就去推荐这种商品或者服务。 “开车不是儿戏。作为一个车厂,找一个明知道会开没本的代言,这就明显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中新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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