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案涉及沪24家医院158位医生 上海市要求核查

2013年08月12日 11:4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 (记者唐闻佳)针对有媒体报道赛诺菲向国内多家医院、医生提供“科研经费”事件,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上周四起已要求各医疗机构核查“赛诺菲向医院提供研究经费”情况,并严格规范药品采购等相关工作流程。

  近日有媒体报道,法国赛诺菲公司在2007年前后向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地的79家医院、503名医生提供“研究经费”,数额将近170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及上海24家医院,158位医生,经费62.57万元。

  获悉这则消息后,市卫生计生委于上周四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核查。记者从沪上多家医院获悉,院方高度重视,在看到有关新闻报道后即展开自查,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核查,全面调查涉及赛诺菲公司的各项科研课题、临床试验等情况。

  在爆料人向媒体提供的材料中,集中反映了赛诺菲公司的两种药物“安博维”、“安博诺”的销售及医生获得所谓研究经费的情况。医学专家介绍,这两种药品均为降压药,多用于心内科、神经科、老年科、中医科等病患。并且,目前市场上国内外降压药有几十种,这两款药品没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

  不过,就爆料提及的药品销售与医生获得所谓“研究经费”的情况,沪上几家三甲医院的态度是,希望展开彻底调查,不要混淆黑白。

  一名三甲医院医生告诉记者,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并由企业支付医院或医生费用并不违法,“不少医院在看病同时也是临床药物基地,开展新药上市后临床试验,观察、评估新药的疗效、安全性等情况,在此期间医生要收集数据、必要时参加研究会议,并且提供研究报告,也因此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这被称为临床研究费。”这名医生表示,不要将临床研究费和销售药品而获得好处费混为一谈。

  也有医院伦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开展药品上市后临床试验有一定流程规定,包括需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等。他表示:“调查要界定清爆料提及的几家医院开展的药品临床试验哪些合法,哪些是非法的;其次,其中又有哪些并非用于科研,而是变相行贿。”

  赛诺菲方面8月8日发表的声明称,药品上市后临床监测在全球医药行业中被普遍采用,且目前“不能确认”举报中所述的事件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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