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查赛诺菲行贿事件:假会议之名圈钱

2013年08月12日 11:15  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 继葛兰素史克的商业贿赂案后,有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举报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向79家医院的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名义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

  新华网的报道,11日获悉,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各医疗机构核查“赛诺菲向医院提供研究经费”事件,并严格规范药品采购等相关工作流程。

  近日有媒体报道,赛诺菲公司向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多家医院、医生“提供研究经费”,此事受到各界广泛关注。据称事件涉及上海24家医院,158位医生,经费62.5万元。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院长朱建民表示,医院是临床药品研究基地,开展的赛诺菲公司临床试验项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并非爆料人所反映的相关药物。

  在爆料人提供的材料中,集中反映了赛诺菲公司的两种药物“安博维”、“安博诺”的销售及医生获得所谓研究经费的情况。业内权威专家告诉记者,这两种药品均为降压药,多用于心内科、神经科、老年科、中医科等病患,“希望展开彻底调查,药品上市后临床监测实验并由企业支付医院费用是通行做法,究竟是研究经费还是变相行贿,关键在于经费是真的用于科研还是销售药品的好处费。”这位专家说。

  据经济参考报的报道,赛诺菲对此表示,新药上市后的临床监测试验在全球被普遍采用,给医生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正常范围。

  赛诺菲“行贿门”到底属于研究经费范畴还是商业贿赂“回扣”,引来争议。业内人士称,医药界收受变相回扣的情况已是行业积弊。以赛诺菲所说的“上市后临床监测”为例,如果参与临床试验的医生根本没有履行所谓病例观察研究的职责,只是“填单子、报名额”,就涉嫌变相收受回扣。

  药企会议费灰幕

  为了将药品成功推销进医院、并撬动医生的处方权,让医药代表成为医生的“用药导师”已成为圈内药企的共识,而由外企引入中国的学术营销,由于其隐秘性和“合规性”而受到此前采用带金销售(销售提成)模式的公司的青睐。

  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那么,究竟学术会议盖头下的会议费是否支出了不应该支出的费用,进而导致了药价虚高?处方药公司会议费高企的背后,又隐含着怎样的行业“规则”?

  说起中新药业,若不是因葛兰素史克涉嫌在华行贿门引发的药企会议费争议,想必很多不炒股的人对其都不甚了解。但说起速效救心丸,则在国内中老年人群中耳熟能详。而中新药业正是这一经典老药的秘方拥有者。

  中新药业的学术推广费用,从2010年开始快速“起飞”。其财报显示,推展订销会议费从2010年的2.8亿元,快速增长至2012年的4.7亿元。———若以每人5000元计算,中新药业4.7亿会议费可供9.4万人参加会议。

  “公司2012年开始从零售到终端市场转型,以往主要市场是药店,要想做大就要进入医院,主要是以举办学术论坛的形式来推广药品。”中新药业董秘焦艳如是称。而对于学术论坛为何会花费这么多钱,又具体投到了哪里,公司方面则语焉不详。

  但大投入有大回报,中新药业营收也实现大幅增长,短短两年时间,中新药业的年营业收入从34.73亿元激增至51.30亿元。

  上述4.7亿元会议费被“曝光”后,有业内不愿具名的人士爆料称,其实行业里面,会议费比中新药业高的企业甚多,不过有些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对外披露;或是上市公司未在销售费用中单列这一支出。

  据广州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行业人士透露,国内药企中,扬子江药业、恒瑞医药等公司的会议费更为惊人。

  假会议之名圈钱

  “学术会议分不同级别,包括国际会议、全国性会议和区域会议等多种规模。这些会议很多都存在变相圈钱的问题。”北京一位接近中国医师协会的业内资深人士表示。

  而一篇近来在国内医药营销网站被热捧的文章《处方药营销中十种形式学术推广会议解析》,则透露出时下学术推广会议之多。依照该文的介绍,学术推广会议这一由外企引入中国的营销模式,在国内已经发展为了包括区域性ST、大医院论坛、省级ST、大区级别ST、全国性ST、全国性巡回演讲分会场、全国性巡回演讲主会场、地区性学会定期组织的学术交流的参与、地区性学术年会的参与、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参与等10大种类。

  这10种当中,要数“省级ST”最被药企常用。这一模式,普遍被认为具有客户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学术话题及会议的形式完全可以自己主导,会前会中会后的工作有利于销售代表与客户的充分接触等诸多优点,因而备受药企青睐。

  另外,随着国内各大医学学科学术年会、各类医药协会年会的增多,“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参与”这一模式也在逐年增多。中新药业近期参与的2013第九届海河之滨全国心脏病学会议暨第十一届全国心力衰竭学术会议,即属此列。而此类学术推广会,在医药行业已经被打上“费时、费力、费钱”的烙印。

  “心血管类会议支出会很高,这些会通常开得很奢侈。几千人的会议,一个会下来要上百万、上千万的费用。这些钱哪里来?只能摊派。谁的产品市场比重大,谁的赞助就多。而企业的赞助都是有目的的。”国内一家医药公司的董事爆料。

  学术会成“招商会”

  各类大小学术会成为药企会议费大增的客观因素,中新药业2012年4.7亿元推展订销会议费的出现,即很好地说明了问题。而其高企的会议费中,究竟哪些是合理部分,哪些则包含有不合规的成分?

  以学术会的方式做药品推广,这是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等跨国药企引入中国的国际通行做法。为了在华推广这一做法,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前任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温晓春一直在华力推《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依照这一准则,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不允许向医疗机构或医疗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但用于科研和教育目的的赞助,例如赞助学术研讨会或者类似出版学术著作等除外。当然,这一例外也是有前置条件的,即必须满足“真正用于科研、教学目的”;“不以接受赞助方购买、处方或者推销任何药品为条件”;“与接受赞助方的专业领域相符合,并已向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提交了书面的报告”;“数量或金额合理,符合实际需要”等诸多条件。但实际运作的情况是,前置条件往往没有被提高到应有的重视程度。

  以前述上海某心脏病学年会为例,其学术会的资料和场地就被以近乎“公开叫卖”的方式,刊登和发布药品推销广告。而光这一点,即有违“不以接受赞助方购买、处方或者推销任何药品为条件”这一前置条件。

  而这一学术会议的招商手册显示,这一全国性的学术会已俨然变身为一场商业活动的“招商会”。首先,在学术会议主会之外,另安排了20多场赞助企业的主讲产品的卫星会。

  其次,大会按照赞助公司级别的不同,给予了不同的广告支持力度。此外,论文集中的插页广告、袖珍日程册插页广告、平面广告、移动立牌广告位、每日新闻广告位、短信平台均分给了不同的赞助公司。

  高昂的营销推广费

  作为医药代表学术营销培训的主导者,RDPAC在葛兰素史克等诸多会员公司被指陷入涉嫌行贿问题后,均未对医药代表学术营销的“走样”置评。其一位总监对于药企会议费的问题,亦未做评价,仅表示,该协会在华所推的医药代表培训和认证将持续下去,并不会就此打住。

  而在一些国内药企看来,正是外企的学术营销的压力,国家严打医药商业贿赂,以及上市公司财务合规需求,三重因素叠加,最终令学术营销这一模式被快速地复制到了国内。

  另一方面,外企引入中国的学术会议营销模式,又刚好契合了国内医生希望借此完成科研任务和接受再教育的需求。

  在此情况下,一大批主营处方药的上市公司开始转型做学术营销。

  “做自营的恒瑞医药、信立泰销售费用普遍在35%以上,而我们做代理制的销售费用仅占营收的5%。其实,代理制是最便宜和经济的。”前述医药公司的董事华江普进一步指出。其言外之意,一是代理制不应被全盘否定,二是学术营销之所以被认为合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此前药企用于给医生和医院的“暗扣”,通过学术和会议形式漂白了。但实质其实并未发生多大的变化。

  也有医药代表向媒体坦言,有些会议甚至都没有实际举行,所有的赞助费套现后,最终变成了回扣。

  据爆料人透露,一个处方药企业,生产成本一般不超20%,超过20%就要亏本;研发占30%;推广占40%,也就是说,营销推广的费用要占总成本的近半壁江山。而所谓的推广,即包括中新药业财报里面提及的涉及学术的“推展订销会议费”。

  药企赞助是把双刃剑

  随着葛兰素史克、中新药业的高额会议费被曝光,时下对医药学术会议的争辩也进入高潮,学术会该不该办?应该如何去规范学术会?

  在频繁与医生和协会打交道的前述接近中国医师协会的资深人士眼中,是“企业改变了会议的意图,是医生被企业诱导了”。因为从目前办会的主体来说,都比较好界定。这些意图向医生输送利益的会议很多是由企业发起的,只有个别是医生和医院主动发起。一些大型会议虽比较难界定,通常还会比较规范,但大型会议中的“会中会”就难免出现不合规的情况。

  而在一些药企眼中,医药学会和协会的“摊派”因素也不容忽视。“风雨满楼还开会么?”这是目前摆在很多学会和药企面前的一大问题。由于风声越来越紧,国内多家跨国药企和本土处方药公司已经悄然暂停和延后了部分学术会议。而国内多个医药学会由于担心引起连锁反应,都基本上关闭了对媒体出声的大门。业内近日更是传出包括中华医学会和中国药师协会在内的多个涉药学会已经在展开自查。

  作为一个曾经非学医学药背景后来从事医药行业工作的人、中华医学会原主委钟南山院士近日在全国呼吸年会开幕式上,也直言学术会对年轻医生积累该领域的临床经验的重要性。

  而一些游离于企业、学会和协会之外的专业人士,则指,当下中国医药行业的管理者应该看看新英格兰杂志主编撰写的《制药业的真相》。

  “伪装成研究的推广”和“伪装成教育的推广”是该书着重披露的问题,在该书作者看来,学术会议的“教育”费用来自制药公司的销售预算,这就已经说明了里面的把戏。同时这还在提示人们,医药公司在销售自己产品的同时,又去向医生评价自己的产品,实际上无异于既当运动员(销售产品)又当裁判员(评价产品),而这注定是有利益冲突的。

  “学术会议从出发点来说,有其合理的一面,旨在促进科研成果的转换。但一些会议,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药物自主定价,把价格给抬高了,把一些商业性的支出包到了学术里面去了。有些根本不做研究,不做病例,照样以学术的形式走账,性质就更加恶劣。另外,办奢侈的学术会、把不该进入医保的药搞进医保都有待反思,那么大的利润空间去哪了,这会造成社会新的不公。”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专家最后如是指出。

  在其看来,中国既要鼓励医学学术会的发展,又必须防止“意见领袖、临床医生、学术刊物形成利益链,且这一利益链搭建的庞大势力甚至足以影响政策走向”的情况发生。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将药企的流通环节透明化,方能消弭腐败交易的空间。

  监管亟待加强

  依照国际药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会的规范,“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金钱利益或其替代物(包括捐赠,奖学金,补助,赞助,咨询合同及教育或其他与其执业相关的名目)以换取后者对其药品的处方,推荐,采购,供应及对病人使用,或在将来继续进行上述活动的承诺”。这是一条关键的原则。

  其次,是学术会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条件承诺提供或提供可能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的其他任何利益。依照规则,会员可以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签约,由后者提供真实的咨询服务,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及食宿和差旅补偿,但此类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或条件均不应当对有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

  关于学术会的招待方面,所有的互动交流活动都应当选择在有助于实现科学教育的目标及会议目的的,适当的地点举办;社会活动不能超过整个会议时间的30%;被邀请者的客人不得参加宴请。

  依照这一准则,跨国药企不能以学术的方式向医疗机构和医生输送“不正当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但从目前其会员企业葛兰素史克等跨国公司在华被查的情况来看,这一准则几乎名存实亡。

  不论学术会是入华变了样,还是原本就存在漏洞,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看来,已经到了必须加强引导和管控的时候。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朱镕基新书今日出版 部分内容曝光
  • 体育世锦赛林丹成就5冠王 李宗伟决胜局伤退
  • 娱乐郭晶晶被曝20日剖腹生子 霍震霆默认
  • 财经研究称房价越高地方官员升迁可能性越高
  • 科技银行系电商成鸡肋:无竞争优势使用者少
  • 博客李银河:打飞机服务被判无罪的启示
  • 读书毛泽东对周恩来有不满又离不开(组图)
  • 教育武汉一大学山寨著名建筑似世界公园(图)
  • 沈建光:中国经济最坏时刻或已结束
  • 郎咸平:什么是治理腐败的绝招
  • 张庭宾:美联储9月退出QE可能性大
  • 姚树洁:21世纪中国会输给印度吗
  • 徐斌:十年繁荣的三大要素逐步消失
  • 西向东:美国人工贵 贵如挂窗帘(图)
  • 谢百三:何以北京市新房开盘一抢而空
  • 龚蕾:彩票市场为何火爆
  • 叶檀:中国滞胀压力不减
  • 张卫星:全民对赌李克强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