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黎光寿 发自北京
7月17日,因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对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涉嫌渎职的实名举报,山西省古交市的中社井田和红崖头井田广受关注。
昨日 (8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将上述两矿探矿权转让给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两矿探矿权均于2013年7月25日取得,有效期截至2015年7月25日。
在王文志的举报中,2010年华润收购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旗下由10个实体组成的资产包时,上述两矿因探矿权失效而被指认为国有资产、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无权处置,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却依然通过旗下联营公司太原华润煤业巨资收购了上述两矿,从而饱受质疑。
两失效探矿权“复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最早描述两矿探矿权失效的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关于中社红崖头井田探矿权延续转让及划定矿区范围意见的函》(晋国土资函[2009]645号),该函指出,“‘山西省古交市中社井田精查’和‘山西省古交市红崖头井田8#9#详查’两个探矿权,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延长探矿权保留期限,目前已超过有效期,其勘查许可证成为无效证件”。
记者查询发现,从2010年2月华润电力与山西金业签订资产并购协议后,中社和红崖头探矿权取得和转让的任何信息,在山西国土资源厅网站上都没有任何痕迹。直到此次探矿权转让,才有两矿探矿权的信息。
日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最新发布的两则探矿权转让公告显示,将上述两矿探矿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太原华润煤业,中社井田精查许可证号为T14520130701048043,面积为19.46平方公里,红崖头井田8号9号详查许可证号为T14520130701048042,面积为5.31平方公里,有效期均为2013年7月25日到2015年7月25日,转让给太原华润的公示时间也同为2013年7月26日到8月1日。
华润、金业尚未回应
在香港参与华润小股东维权活动的山西人李建军表示,他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内部了解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愿意给太原华润直接办理探矿权证明,但华润方要求先将两矿探矿权办到山西金业集团名下,再转到太原华润名下,双方意见不一致,一直搁置。本次公示,他觉得有些突然。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拨打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上述公告上留下的电话,国土厅交易事务中心联系人李斌表示,该中心只是接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发布和鉴证交易过程,他并不清楚两矿探矿权是如何批的。
随后,记者拨打地质勘查处电话,一名姜(音)姓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审批两个探矿权的副处长出差去了,而矿产开发管理处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又致电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前台人员表示公司董事长张新明不在公司,而两矿探矿权如何取得的问题“无可奉告”;太原华润煤业网站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拨打后对方声称只管生产调度,再询问就挂断了电话。
此外,华润集团媒体部电话无人接听,通过QQ留言给华润集团负责媒体联络的人员,截至发稿也未收到回复。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山西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裴建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探矿权失效后,除因不可抗力、政府原因导致失效外,不能再行取得。
对于探矿权人申请探矿权延续、保留或注销,国土资源部的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200号)》规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提出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批准其延续、保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