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持续15年的商标纠纷,香港荣华的代表律师温旭29日指,“使得几百万是在所难免”。他称,香港荣华现时和苏氏荣华仍有六场官司要继续打,又称对比官司花费,香港荣华的无形损失更惨重。
香港荣华和苏氏荣华还有的六场官司中,第一场是苏氏在东莞中院4月作出的判决后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又有一场亦是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苏氏对2007年官司判决的不服,该官司指苏氏虽有“荣华”及“荣华月饼”的商标,但没有规范使用。
第三场官司则是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内容与苏氏抢注“花好月圆”标识有关。在品牌的标识中,香港荣华展现的是两朵花,而苏氏则为一朵。另外亦有一单与标识有关,内容为香港荣华要求撤销苏氏有关“蝶恋花”标识的三年不使用。
第五场则是苏氏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香港荣华“荣华月饼”四字侵犯其商标,但法院积压一两年仍未有判决。第六场则是有关商标局驳回苏氏注册繁体“荣华”的标识,苏氏不服,继续起诉至法院打行政官司。
温旭称,除花费了几百万的“维权费用”,双方拉锯式的品牌之争对香港荣华的无形损失更难统计。他认为,随着一个个官司的结束,双方的权利界限会逐步明晰。
粤港荣华的纠纷究竟什么时候会有个了断?香港荣华董事总经理刘培龄回应称,主动权一向不在香港荣华,香港荣华一直不希望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