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针对公司高层遭《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一事,华润集团17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所谓举报中存在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华润称对诋毁、诽谤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以下为声明全文: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注意到,近期有网络媒体、机构人士就本公司下属企业一宗收购交易发表了一系列报道、评论及所谓实名举报,其中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已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本公司在此严正声明:本公司身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及驻香港中资企业,一向秉持“诚信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均以股东及公众利益为依归。如媒体及各界人士发现该宗收购交易存在贪污舞弊行为,本公司欢迎向本公司及上级监管机构提供有事实依据的举报线索,本公司亦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谨此声明!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