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无效 择期再议
新金融记者 刘君
5月14日,备受关注的绿城与鸿远投资之间的官司开庭,但至今仍无结果,二者的命运还要由法院进行新一轮的调解或宣判。
调解无效
2012年11月,新疆绿城玉园项目的二股东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星如起诉大股东绿城房产,以私自转让股权为由要求其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而绿城也以对方擅自拿走项目公章、虚构发票等进行反击。
在此前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过程中,绿城法务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法院会在5月底进行一次庭外调解,若调解失败,则有可能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近日新金融记者从绿城方面核实消息时,得到的答复是此次调解以无效告终。
“这份由赵星如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在我们看来不是不太靠谱,是太不靠谱。”绿城公关部负责人对新金融记者表示,该方案大意是,绿城在承认赵星如方起诉的其在股权转让、抽离资金等行为的前提下,赵星如方对绿城方面给出谅解,可以不要求其退出项目。“可是我们之所以打这个官司,就是因为他们提的那些我们认为都是不成立的,而且现在是他们拿走公章,造成项目无法施工,将给已购房业主带来损失。绿城对于此次调解的答复是发了一个回函给法院,对该调解方案中的内容逐条驳斥。”上述负责人对新金融记者表示。
在双方依然在股权转让、公章之争、项目停工责任等方面进行争论的时候,近日又有媒体曝出新疆绿城玉园项目涉嫌3000余万元的“商业贿赂”。报道表示,2011年,新疆鸿远公司为在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获得6亿元贷款,合计支出3000多万元“建行贷款融资服务费”。赵星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其根本不知情,是绿城中国委派到新疆鸿远公司的管理团队一手操作的。“我后来问公司总经理夏松华‘为什么要支出融资服务费’,夏回答我,‘现在银行的贷款额度这么紧张,公司不出融资服务费,银行凭什么给公司贷款?’”赵星如表示。对此,绿城方面对新金融记者表示,对于上述情况乌鲁木齐警方早就进行过调查,并未发现问题,最终以撤案处理。“警方还给我们开出了书面结案说明。我们认为这是对方在刻意‘泼脏水’,为了把官司搞复杂。”绿城公关部负责人表示。
对于上述问题,新金融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赵星如方面,但其公司网站上显示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第三方现身
近日作为项目第三股东的周鼎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没有理由解除合同,而周的意见,或许将对案件最终结果起到一定作用。
作为绿城和赵星如方面合作的牵线人,周鼎文在促成新疆绿城玉园项目的过程中,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在2009年下半年,作为项目早期投资方之一的周鼎文找到宋卫平,双方在饭桌上达成了合作意向,绿城进入项目。作为项目公司的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绿城占60%,赵星如占35%,周鼎文占5%。而三方当时定下的协定分红权益比例分别为38%、31%和31%。
经过短暂的甜蜜合作期后,2012年年中,项目公司中的矛盾集中爆发。2012年5月中旬的一天,赵星如方面控制了项目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在次日的董事会上,赵星如委派律师向绿城提出质疑,认为后者缺乏合作的诚意,要求其转出股份,退出合作。2012年8月8日,赵星如向绿城发出《律师函》索赔11.37亿。8月19日,又发出《公司函》要求绿城归还1.1亿元借款。
“我认为被绿城指责的私自进行股权转让的事情,是小过错。有人要利用绿城的软肋,想把绿城搞出去,因为这个项目利益太大,名气也大,搞成功了名利双收。”周鼎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
据了解,由于紧邻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新址,绿城玉园项目周边的房价迅速飙升至万元以上,按照其首次开盘9000-16000元/平方米的房价计算,该项目的总货值很可能超过百亿元。
延期成定局
新金融记者了解到,目前新疆绿城玉园项目的施工和销售依然处于完全停滞状态。而目前来看,最受伤的无疑是300余位前期购房业主。“现在因为没有公章,项目没法复工,耽误了施工黄金期。原定今年12月份的交付期限内交房肯定是不可能了,对业主延期交付的赔偿也肯定是躲不过。”绿城方面对新金融记者表示,该其承担的责任肯定会承担,绿城的品牌不会砸在一个项目上。
而当下,该项目的命运,则完全寄托在这场官司上。目前官司的最新情况是,在调解失败后,法院可能会有新一轮调解,也有可能择日进行宣判,目前官司中的各方正在等待结果。
无论结果如何,在这场合作项目股东间的内耗中,买房人成为最无辜的人。据了解,购买该项目的一些买房人,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已经将此前自身房屋出售,目前处于租房状态,无法确定交房日期的现状,对他们来说颇为残酷。如何保障买房人的利益,也需要当事各方用行动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