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洁
想通过史密斯菲尔德获得优质、低价的美国猪肉,看来还需闯过“瘦肉精”这道关口。为扫除收购道路上的绊脚石,双汇国际日前被传出意欲游说国内监管层取消瘦肉精限制,理由是“中美两国对瘦肉精管理制度有不同标准,收购案因此受到阻碍”。截至昨日,双汇国际并未给出明确回应,但业内称,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中国不敢贸然取消限制,但为了推动贸易的进行,不排除执行双重标准。
“双汇收购案最大的风险不是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而是瘦肉精,为了铺平自己的并购道路,双汇可能会游说取消瘦肉精限制。”知情人士透露,中美双方对瘦肉精管控的方式完全不同:在美国,瘦肉精是合法使用的饲料添加剂;而在中国,2011年的河南瘦肉精案已经在国际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瘦肉精是绝对不可以添加到饲料中的。中美双方的审查部门很有可能以此为由,卡住这项收购案。中国是从本国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美方则希望能够借助双汇来打开中国瘦肉精的管控。
据了解,就在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的2011年7月,奥巴马政府和美国行业组织曾游说其他国家,希望各国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在当年7月成员大会上通过允许家畜饲料中添加莱克多巴胺(瘦肉精的一种)。
芝华数据畜牧行业首席分析师袁松表示,目前国际上尚未有通行的瘦肉精标准,对于能否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各国态度也不一致。中国、俄罗斯和欧盟均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而美国、加拿大则仅规定了残留量,并未禁止使用。
早在2002年2月,农业部等三部委就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2007年7月,中国曾经因为美国猪肉含有瘦肉精停止从美国进口猪肉,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数据也显示,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我国共检出33批次、近千吨“洋猪肉”含有“莱克多巴胺”,其中从美国进口的问题猪肉占到近半数。
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副研究员闵森看来,从食品安全的角度看,瘦肉精限令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但此次收购是对双汇品牌的一次重要提升,不仅是市场‘走出去’,也是其知识产权的‘走出去’。中国企业能够打入美国市场实属不易,从这个角度看,有回旋的余地。”闵森预计最终结果可能是双方合作后,出售美国产品要求符合美国的食品标准,而出售中国的产品则必须符合中国标准。以往中国企业并购外资企业案例中遇到这种问题,也是这样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