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凉茶案开庭
广药再索赔1.5亿
2012年,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微博]之争”终告完结,广药集团胜诉,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商标权。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权后,两者就“红色罐装”的装潢权又打起官司。
原定4月22日开庭的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关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一案昨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尽管提出诉讼的是广药,然而开庭后双方针对红罐凉茶装潢的所有权做了一系列辩论后,业内对加多宝的支持明显多于对广药的支持。
广药要求加多宝
停止侵权索赔1.5亿
庭审期间,广药认为红罐装潢与王老吉凉茶不可分离,并提出了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等诉讼请求;而加多宝则反驳称,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陈鸿道作为专利权人获得了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加多宝在庭审中表示,其他企业多用绿色作为凉茶产品的包装,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陈鸿道作为专利权人获得了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对方在质证时明确表示,其提交的实物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还承认其生产的商品与涉案商品构成近似,容易造成误认或误购。
而广药集团不认可加多宝所说的“设计者就拥有使用权”的说法,在庭审中表示,本案的知名商品是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成为知名商品的历史悠久,红罐仅是王老吉系列产品之一;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成就了红罐凉茶,红罐凉茶享有了王老吉的商誉。
广药提出了如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销毁库存被控侵权产品和全部库存侵权的装潢,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侵权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责令被告停止使用移除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
焦点是商标权和装潢权
是否分离
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装潢权争夺焦点在于商标权和装潢权是否分离。双方均在庭审过程中引述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佐证自己为红罐装潢权的合理归属。
加多宝提出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标”的部分属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标已判属给广药,但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理应属于加多宝,广药的行为损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包装等权益。
加多宝认为,加多宝公司是涉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权利人。加多宝公司的红罐凉茶采用王老吉后人的正宗配方,其口味与广药绿盒凉茶有明显区别,消费者对标有王老吉商标的绿盒与红罐两种不同凉茶产品已经形成各自对应的区分性识别习惯。而广药却认为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花落广药,包装同样也随之归属广药,所谓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现在的“加多宝”。
据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双方发言都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审判长多次提醒双方发言要简明扼要,应停止攻击对方,友好表达本方观点和意见。对于案情的下一步进展,重庆晨报将继续关注。
重庆晨报记者 周意立 实习生 李燕伶